農村分戶沒有獨立住房不給分,但是不分戶無法申請宅基地,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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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如今分戶越來越難了。其實關於分戶原有的政策非常嚴格,有些情況是根本無法進行分戶的。一個是未成年人,即年齡未滿18週歲的這類人是不能進行分戶的。當然,那些還依賴父母生活的一類人也是無法分戶的,況且與你的父母一起生活,你們的宅基地面積已經符合正常需求,所以,這種情況下是不能分戶的。

農村拆遷是常有的事,如果此時你的房屋面臨拆遷,那麼是不允許分戶的。今年又新增了幾條分戶政策,就是非獨生子女家庭,但在一起居住生活的這種情況也是不能分戶的,如果你想離婚但還沒有辦理離婚手續,同樣是不能進行分戶的。所以,當你不具備以上分戶條件的,自然就不能申請宅基地。我們看一下符合相關條件的情況下是如何申請宅基地的:

如果做為子女的你有結婚需求而且沒有宅基地的,那麼這個原因是可以申請分戶並申請到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戶的。

以下也是可以申請宅基地的一些必要條件,如無法抗拒因素,如自然災害,村裡需要實施規劃和改造,或搬遷等,都可以申請宅基地。

城鎮居民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農村確無住宅的可以申請宅基地。

以上就是一些需要了解的政策情況,你可以對號入座,然後向村委員會提出申請,村委員會經過一系列環節手續,方可被批准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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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現在農村分戶確實不容易。涉及到公安派出所、土地管理局、民政部門三大部門,但是各部門之間的有關政策卻有存在衝突,你所的說的便是其中一種。我們看著這個“怪圈”無可奈何。

在處理這個分戶與申請宅基地互為前提的矛盾,不同的地方作出了各自的嘗試。

1.改進分戶登記

其實現在已經有很多地方在改進分戶登記了。比如不要求一定得先有宅基地農房,可以去村委會申請辦理宅基地使用權分割證明,在獲得縣政府同意、國土局開證明之後去明證部門申請門牌號,拿著門牌號即可辦理分戶,然後在門牌號所在位置申請宅基地建房。

2.走司法程序

有的地房則是要求分戶農民走司法程序,像前幾年海鹽縣就是這樣處理的,不過由於投訴的村民太多了,就沒有繼續用這個辦法。

因此,其實現在農村分戶還是缺乏統一的政策來跳出這種“互為前置”的分戶矛盾,如果你們當地仍然是這種政策,建議你找村委會協商,看是否能先批宅基地,然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分戶證明來解決這個事。


土地論壇


【裁判要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婁政發[2008]3號《婁底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安置辦法》)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是當時婁底市徵收和徵用集體土地及其房屋和其他附著物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該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外,一律採取異地新建方式安置。被拆遷房屋按照附表一至四規定的標準補償外,另行安排宅基地;第十二條規定,採取異地新建方式安置的,按下列方式執行:(二)農村居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本項所稱的戶是以家庭戶型為單位,以成家子女為主體。兩個以上子女達到法定婚齡的,可以分戶,但分戶不能作為安置宅基地的條件。(三)徵地單位負責拆遷房屋底層佔地面積相應的宅基地,但宅基地面積不得違反有關規定。

【裁判文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書

(2017)最高法行申2705號

本院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條規定,土地權利人對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過程中確定的土地補償有異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土地權利人先申請行政機關裁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准徵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收土地方案的實施。以上規定是對土地補償有異議的,應先申請裁決,再向人民法院起訴。而本案中李紅成起訴主要訴求是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問題,而對拆遷補償方案及拆遷補償並不持異議,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本案爭議的焦點為漣源市政府是否已經履行安置李紅成被徵收宅基地的義務問題。因本案雙方訴爭的是宅基地的落實問題,而不是《拆遷房屋協議書》的履行問題,只要漣源市政府存在未依法依規安置宅基地的情形,其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一直處於持續狀態,故不存在超過起訴期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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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婁政發[2008]3號《婁底市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安置辦法》)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是當時婁底市徵收和徵用集體土地及其房屋和其他附著物拆遷補償安置的依據。該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外,一律採取異地新建方式安置。被拆遷房屋按照附表一至四規定的標準補償外,另行安排宅基地;第十二條規定,採取異地新建方式安置的,按下列方式執行:(二)農村居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本項所稱的戶是以家庭戶型為單位,以成家子女為主體。兩個以上子女達到法定婚齡的,可以分戶,但分戶不能作為安置宅基地的條件。(三)徵地單位負責拆遷房屋底層佔地面積相應的宅基地,但宅基地面積不得違反有關規定。本案李紅成與漣源市政府簽訂的《拆遷房屋協議書》中,沒有涉及宅基地的安排事項。李紅成原有的一處宅基地已被拆除,根據上述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漣源市政府應為李紅成安置宅基地。現李紅成已經新建房屋一棟,事實上即擁有了一處宅基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李紅成再要求另行安置宅基地於法無據。根據《安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被拆遷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的,由徵地單位支付償還的宅基地‘三通一平’及基礎、報建、辦證等費用。償還的宅基地基礎標高以室外地面高度為準,可參照附表十一相關補償標準執行”。本案李紅成與漣源市政府簽訂的《拆遷房屋協議書》中,雖然支付了“三通一平”及超深基礎補償費用,但對報建、辦證費用等相關事項均未涉及,故漣源市政府未完全按《安置辦法》規定履行義務。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判決漣源市政府在判決生效後兩個月內依法依規對李紅成的新建房屋宅基地相關事項予以落實。

本案中,李紅成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徵收並拆除。根據上述法律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漣源市政府應為李紅成安置宅基地。現李紅成已新建房屋一棟,其要求另行安置宅基地於法無據。《安置辦法》第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被拆遷人自行辦理相關手續的,由徵地單位支付償還的宅基地‘三通一平’及基礎、報建、辦證等費用。償還的宅基地基礎標高以室外地面高度為準,可參照附表十一相關補償標準執行。漣源市政府雖然支付了“三通一平”及超深基礎補償費用,但在李紅成與漣源市政府簽訂的《拆遷房屋協議書》中,未涉及報建、辦證費用等相關事項,故漣源市政府未完全按《安置辦法》規定履行義務。據此,原審判決漣源市政府在判決生效後兩個月內依法依規對李紅成的新建房屋宅基地相關事項予以落實並無不當。

綜上,李紅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裁定如下:

駁回再審申請人李紅成的再審申請。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農村分戶沒有獨立住房不給分,但是不分戶無法申請宅基地,應該怎麼辦?對於這個問題,它跟農村宅基地嚴格遵循“一戶一宅”的使用原則和農村承包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有莫大的關係。

什麼情況下,農村分戶沒有獨立住房的不給分。

第一:子女年齡未滿18週歲,且長期與父母共同居住的人群,即使他們沒有獨立的住房,村裡也是不給分戶的。

第二:在即將拆遷的農村區域內,由於這樣的農村裡已經開始限制農民建造住房了,為了以後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村裡也是不給分戶的。

第三:生活上高度依賴於父母的,例如在農村患有大病的年輕,村裡考慮到這個基本的現實情況,一般情況下也是不給分戶的。

但是,不分戶無法申請宅基地,應該怎麼辦?

對於這個問題,要想與父母分戶,必須先向村裡提出申請,然後村裡根據你家住房情況和你個人的經濟能力,然後開出相關證明,最後,你只需拿著村裡的證明到當地派出所辦理戶籍重新分戶的相關事情就行了。

關於村裡宅基地的申請工作,先由你本人向村裡提出申請,村裡覺得情況屬實後,他們會指引你去鄉鎮一級的國土部門繼續提出申請農村宅基地的請求。現在宅基地的申請只到鄉鎮一級,以前由縣一級的審批基本在農村取消了。

等鄉鎮國土部門批准了你的宅基地請求後,你就可以在村裡獲取宅基地用於建房了。


贇子曰


一般情況下農民的子女成家裡業了,那都會進行分戶,畢竟只有這樣才可以更好的生活下來。不過現在的農村對於分戶是越來越嚴格了,一般情況下都是不能再進行分戶的。

農村分戶沒有獨立住房不給分,但是不分戶無法申請宅基地,應該怎麼辦?

現在的分戶標準說白了就是成年並且經濟獨立了,還必須是農村戶口,並且已經有獨立的住房,還不能是獨生子女。基本上滿足了這些條件才是允許進行分戶的。不過這樣的情況就很尷尬了,農民分戶都是為了申請宅基地建房,現在不能分戶就沒有宅基地,哪裡去找獨立的住房的,所以這兩者就是很矛盾的,很多農民都說根本分不了戶。

有一些農民也想在農村買一塊宅基地蓋房子,這樣有了獨立住房不就是可以分戶了嗎。不過這樣的情況也是不行的,因為想買宅基地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標準,但是沒有分戶你都沒有申請宅基地的資格,基本上也是無法購買的。

其實還有一種方法,那就是父母湊點錢去城市買商品房,等拿到房產證後,就證明是有了獨立住房了,這樣也是可以申請分戶的。

只不過分戶後在城裡又有了住房了,還想申請宅基地,這就要看看當地的規定還能不能申請了,按道理還是可以申請宅基地的,畢竟只要是農民都有宅基地的使用。

所以進城買商品房無疑是進行分戶的一個選擇,只不過這樣的選擇也並非就是最好的,畢竟誰有那麼多的錢去買房呢。不知道大家當地好分戶嗎?


深山老農民


這個問題還要看具體地方的政策吧,我是山東的,現在分戶基本是不可能了,想分戶的必須有獨立的住宅,而且房產證上的名字必須是你的,年後我自己去分戶,在村委開了證明,又跑到鎮政府蓋章,來來回回好幾趟,到最後在派出所分的時候被告知這些都沒用,只要你有獨立房產證就可以分,沒有的話想都不用想,這是縣公安局給的回覆!


hdudhrjsigd


只要你是弟兄兩個,有一個成家立業,且住在一個院子裡,過去是一戶,現在條件成熟可分為兩戶。然後向村委會申請宅基地,村委會到時會批給你宅基地的,我們這兒從分隊到現在就是這政策,也是當地的傳統政策,不知道別的地方是怎麼辦的。


渭北憫農


這不是明擺著的嗎,花錢去城裡買啊,一切都不是問題了,城鎮化不就是讓農民進城嗎,再允許你花十幾萬塊錢蓋一個可以自己住,等死了可以傳給自己孩子,差不多兩百年都毀不了的房子。那城裡蓋的說不定幾年,十幾年就得拆了重新蓋的房子,誰去住啊。


皮臉猴


說到這,能說明一個問題,就是農村的宅基地只能減少,不能增多。如果分戶,需要獨立房子,房子哪裡來,本集體購買,說到底,就是本集體的宅基地有多少,就能有多少獨立的戶口簿,目的就是逐步減少宅基地,減少農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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