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分户没有独立住房不给分,但是不分户无法申请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用户61785526747


农村如今分户越来越难了。其实关于分户原有的政策非常严格,有些情况是根本无法进行分户的。一个是未成年人,即年龄未满18周岁的这类人是不能进行分户的。当然,那些还依赖父母生活的一类人也是无法分户的,况且与你的父母一起生活,你们的宅基地面积已经符合正常需求,所以,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分户的。

农村拆迁是常有的事,如果此时你的房屋面临拆迁,那么是不允许分户的。今年又新增了几条分户政策,就是非独生子女家庭,但在一起居住生活的这种情况也是不能分户的,如果你想离婚但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同样是不能进行分户的。所以,当你不具备以上分户条件的,自然就不能申请宅基地。我们看一下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是如何申请宅基地的:

如果做为子女的你有结婚需求而且没有宅基地的,那么这个原因是可以申请分户并申请到宅基地的,包括男方到女方落户的。

以下也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一些必要条件,如无法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村里需要实施规划和改造,或搬迁等,都可以申请宅基地。

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宅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以上就是一些需要了解的政策情况,你可以对号入座,然后向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委员会经过一系列环节手续,方可被批准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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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现在农村分户确实不容易。涉及到公安派出所、土地管理局、民政部门三大部门,但是各部门之间的有关政策却有存在冲突,你所的说的便是其中一种。我们看着这个“怪圈”无可奈何。

在处理这个分户与申请宅基地互为前提的矛盾,不同的地方作出了各自的尝试。

1.改进分户登记

其实现在已经有很多地方在改进分户登记了。比如不要求一定得先有宅基地农房,可以去村委会申请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分割证明,在获得县政府同意、国土局开证明之后去明证部门申请门牌号,拿着门牌号即可办理分户,然后在门牌号所在位置申请宅基地建房。

2.走司法程序

有的地房则是要求分户农民走司法程序,像前几年海盐县就是这样处理的,不过由于投诉的村民太多了,就没有继续用这个办法。

因此,其实现在农村分户还是缺乏统一的政策来跳出这种“互为前置”的分户矛盾,如果你们当地仍然是这种政策,建议你找村委会协商,看是否能先批宅基地,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分户证明来解决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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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娄政发[2008]3号《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安置办法》)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是当时娄底市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及其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外,一律采取异地新建方式安置。被拆迁房屋按照附表一至四规定的标准补偿外,另行安排宅基地;第十二条规定,采取异地新建方式安置的,按下列方式执行:(二)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本项所称的户是以家庭户型为单位,以成家子女为主体。两个以上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可以分户,但分户不能作为安置宅基地的条件。(三)征地单位负责拆迁房屋底层占地面积相应的宅基地,但宅基地面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7)最高法行申2705号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过程中确定的土地补偿有异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土地权利人先申请行政机关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以上规定是对土地补偿有异议的,应先申请裁决,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本案中李红成起诉主要诉求是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问题,而对拆迁补偿方案及拆迁补偿并不持异议,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涟源市政府是否已经履行安置李红成被征收宅基地的义务问题。因本案双方诉争的是宅基地的落实问题,而不是《拆迁房屋协议书》的履行问题,只要涟源市政府存在未依法依规安置宅基地的情形,其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一直处于持续状态,故不存在超过起诉期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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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娄政发[2008]3号《娄底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安置办法》)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是当时娄底市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及其房屋和其他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的依据。该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外,一律采取异地新建方式安置。被拆迁房屋按照附表一至四规定的标准补偿外,另行安排宅基地;第十二条规定,采取异地新建方式安置的,按下列方式执行:(二)农村居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本项所称的户是以家庭户型为单位,以成家子女为主体。两个以上子女达到法定婚龄的,可以分户,但分户不能作为安置宅基地的条件。(三)征地单位负责拆迁房屋底层占地面积相应的宅基地,但宅基地面积不得违反有关规定。本案李红成与涟源市政府签订的《拆迁房屋协议书》中,没有涉及宅基地的安排事项。李红成原有的一处宅基地已被拆除,根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涟源市政府应为李红成安置宅基地。现李红成已经新建房屋一栋,事实上即拥有了一处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李红成再要求另行安置宅基地于法无据。根据《安置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被拆迁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征地单位支付偿还的宅基地‘三通一平’及基础、报建、办证等费用。偿还的宅基地基础标高以室外地面高度为准,可参照附表十一相关补偿标准执行”。本案李红成与涟源市政府签订的《拆迁房屋协议书》中,虽然支付了“三通一平”及超深基础补偿费用,但对报建、办证费用等相关事项均未涉及,故涟源市政府未完全按《安置办法》规定履行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判决涟源市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依法依规对李红成的新建房屋宅基地相关事项予以落实。

本案中,李红成原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因修建高速公路被征收并拆除。根据上述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涟源市政府应为李红成安置宅基地。现李红成已新建房屋一栋,其要求另行安置宅基地于法无据。《安置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被拆迁人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的,由征地单位支付偿还的宅基地‘三通一平’及基础、报建、办证等费用。偿还的宅基地基础标高以室外地面高度为准,可参照附表十一相关补偿标准执行。涟源市政府虽然支付了“三通一平”及超深基础补偿费用,但在李红成与涟源市政府签订的《拆迁房屋协议书》中,未涉及报建、办证费用等相关事项,故涟源市政府未完全按《安置办法》规定履行义务。据此,原审判决涟源市政府在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内依法依规对李红成的新建房屋宅基地相关事项予以落实并无不当。

综上,李红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李红成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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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户没有独立住房不给分,但是不分户无法申请宅基地,应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它跟农村宅基地严格遵循“一户一宅”的使用原则和农村承包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有莫大的关系。

什么情况下,农村分户没有独立住房的不给分。

第一:子女年龄未满18周岁,且长期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群,即使他们没有独立的住房,村里也是不给分户的。

第二:在即将拆迁的农村区域内,由于这样的农村里已经开始限制农民建造住房了,为了以后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村里也是不给分户的。

第三:生活上高度依赖于父母的,例如在农村患有大病的年轻,村里考虑到这个基本的现实情况,一般情况下也是不给分户的。

但是,不分户无法申请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对于这个问题,要想与父母分户,必须先向村里提出申请,然后村里根据你家住房情况和你个人的经济能力,然后开出相关证明,最后,你只需拿着村里的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重新分户的相关事情就行了。

关于村里宅基地的申请工作,先由你本人向村里提出申请,村里觉得情况属实后,他们会指引你去乡镇一级的国土部门继续提出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请求。现在宅基地的申请只到乡镇一级,以前由县一级的审批基本在农村取消了。

等乡镇国土部门批准了你的宅基地请求后,你就可以在村里获取宅基地用于建房了。


赟子曰


一般情况下农民的子女成家里业了,那都会进行分户,毕竟只有这样才可以更好的生活下来。不过现在的农村对于分户是越来越严格了,一般情况下都是不能再进行分户的。

农村分户没有独立住房不给分,但是不分户无法申请宅基地,应该怎么办?

现在的分户标准说白了就是成年并且经济独立了,还必须是农村户口,并且已经有独立的住房,还不能是独生子女。基本上满足了这些条件才是允许进行分户的。不过这样的情况就很尴尬了,农民分户都是为了申请宅基地建房,现在不能分户就没有宅基地,哪里去找独立的住房的,所以这两者就是很矛盾的,很多农民都说根本分不了户。

有一些农民也想在农村买一块宅基地盖房子,这样有了独立住房不就是可以分户了吗。不过这样的情况也是不行的,因为想买宅基地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标准,但是没有分户你都没有申请宅基地的资格,基本上也是无法购买的。

其实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父母凑点钱去城市买商品房,等拿到房产证后,就证明是有了独立住房了,这样也是可以申请分户的。

只不过分户后在城里又有了住房了,还想申请宅基地,这就要看看当地的规定还能不能申请了,按道理还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毕竟只要是农民都有宅基地的使用。

所以进城买商品房无疑是进行分户的一个选择,只不过这样的选择也并非就是最好的,毕竟谁有那么多的钱去买房呢。不知道大家当地好分户吗?


深山老农民


这个问题还要看具体地方的政策吧,我是山东的,现在分户基本是不可能了,想分户的必须有独立的住宅,而且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是你的,年后我自己去分户,在村委开了证明,又跑到镇政府盖章,来来回回好几趟,到最后在派出所分的时候被告知这些都没用,只要你有独立房产证就可以分,没有的话想都不用想,这是县公安局给的回复!


hdudhrjsigd


只要你是弟兄两个,有一个成家立业,且住在一个院子里,过去是一户,现在条件成熟可分为两户。然后向村委会申请宅基地,村委会到时会批给你宅基地的,我们这儿从分队到现在就是这政策,也是当地的传统政策,不知道别的地方是怎么办的。


渭北悯农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花钱去城里买啊,一切都不是问题了,城镇化不就是让农民进城吗,再允许你花十几万块钱盖一个可以自己住,等死了可以传给自己孩子,差不多两百年都毁不了的房子。那城里盖的说不定几年,十几年就得拆了重新盖的房子,谁去住啊。


皮脸猴


说到这,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农村的宅基地只能减少,不能增多。如果分户,需要独立房子,房子哪里来,本集体购买,说到底,就是本集体的宅基地有多少,就能有多少独立的户口簿,目的就是逐步减少宅基地,减少农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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