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上班20个月,没给交保险,可以申请赔偿多少?为何?

永不止步153946997


你好,你这个问题缺乏关键信息,就是你没有说自己的工资具体是多少,所以想要给你计算赔偿也不可能。不过我可以举例说明,你套用计算的公式就可以知道自己到底能拿多少赔偿。

首先在计算赔偿之前还需要说明一点,你在单位上班20个月,单位都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这种情况下其实你能做的就是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你并不能直接问单位要赔偿金,这一点你必须清楚。

如果你想要问单位要赔偿,那么你只有一个做法,就是以单位没有给你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只能问单位要这个钱,这就是你所说的赔偿。

如果你不解除合同,那么你是没办法问单位要赔偿的,你顶多只能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保。

所以你要想清楚,你如果想要问单位要赔偿,那么你就要失去工作,你就要衡量一下到底是工作重要还是那点赔偿重要。很显然,我认为目前情况下工作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个人建议你不要因为这点小小的赔偿而失去工作。

下面我举例给你计算一下工作和赔偿谁更好,希望这样可以对你有启发。

假设你最近一年平均月薪为4500元,现在你想要问单位要赔偿,那么你只能以单位未按要求给你缴纳社保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要求单位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你在单位工作了20个月,可以获得2个月的经济补偿,刚才已经假设你最近一年的平均月薪为4500元,那么2个月的经济补偿一共为9000元。也就是说,你上班的20个月,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你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仲裁可以获得9000元的补偿(这就是你所理解的赔偿)。

那现在我们来看看,你如果选择继续工作的话,你工作两个月就能赚到9000元,之后继续工作,继续赚钱。但如果你解除合同申请仲裁拿经济补偿,虽然你一次性可以拿9000元,但是代价却是失去工作,而今年的整体行情很不好,很多企业都缩减了招聘,工作不好找,好工作更是难求,这种情况下,你出去找工作也很不容易,如果你找工作不顺利,那么获得的拿9000元补偿金可能用不了多久就花完了,到时候钱没了工作也没了,损失岂不是更大?所以我建议你当前情况下还是保住工作为第一要务,赔偿就不要想了,至于社保,你可以跟单位领导反映,要求单位给你缴纳社保,如果单位坚持不给你缴纳,而你又非常在乎社保,那就去社保局请求援助,也是优先解决社保问题。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理解此事有帮助。


Sir聊HR


由于法规和政策具有地域性,以下以深圳为例:

1.首先未缴纳社保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因此直接去仲裁委员会申请补偿金是不会被受理的。

2.如果已经单位上班20个月,企业还未缴纳社保,显然已经违反社会保险法,应当先去企业所在管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投诉企业未按规定依法缴纳社保,并要求补交20个月的社保(深圳可以补交两年以内的养老保险)。

3.如果企业按照社保局的整改要求给你补交了20个月的社保,则无法申请仲裁请求补偿金。

4.如果企业未按照社保局的整改要求给你补交社保,你则可以带上去社保局投诉的相关材料,以及劳动合同,工资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到你单位所在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请求企业依法补交社保以及经济补偿金。

5.法律依据:

a.《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b.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土分享


你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解除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以及给付经济补偿金,入职二十个月,可以按照二个月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


颂清风


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任何原因免除。

如果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你可以向当地社保中心投诉,社保中心会要求用人单位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会支付滞纳金。

社保问题不属于劳动案件受理范围,而且你主张的损失难以界定,就更谈不上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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