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湘西十萬土匪從何而來?32種苛捐雜稅,官軍帶頭搶劫

湘西一直由於農業條件的限制,經濟本就十分貧困,而歷代以來地主豪紳和統治者對老百姓的嚴酷剝削,使得本就貧困的經濟更是雪上加霜。首先是土地兼併,清朝以來的土地兼併一直延續到民國時期,有些地主所佔土地遍及數縣,所放高利貸更是達到好幾縣之多,年利有三、四倍。這樣的結果就致使不計其數的農民失去土地,社會經濟發展受到阻礙。而統治者除了徵收高額的田賦外,還向農民強收各種苛捐雜稅,清朝有鹽課、關稅、茶稅、漁稅、牙稅、當稅、契稅、落地稅等。

解放前湘西十萬土匪從何而來?32種苛捐雜稅,官軍帶頭搶劫

民國以來,又有自為捐、壯丁捐、保甲捐、鴉片稅等。如“民國三十二年各種名目的捐稅就達32種之多”。剝削不算,當時湘西種鴉片成風,特別是那些武裝勢力和大股土匪用暴力壓迫湘西人民種植鴉片,由此導致大量的土地和良田被使用,糧食麵積大片縮小。其次是工業薄弱,貿易不發達。民國前期的湘西可以說並沒有工業,一些小工廠、小作坊主要只是滿足當地人生活需求。商品流通依靠的私營商業和農貿集市,主要功能也與此相同。因此在民國前期和民國初期這一階段中,湘西經濟發展是落後的,發展速度也是非常緩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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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20——30年代,這一時期處於軍閥混戰階段,分裂割據局勢十分嚴重,因此政府對地方的管理更多處於一種失控狀態。一方面,這個時期由於大、小軍閥在湘西不斷招兵募勇,集聚槍械,很多官兵都淪為散勇,槍械則流失民間,打著各種旗號的地方遊雜武裝,各自為政,擾亂地方,形成“兵匪”;如,鳳凰縣總兵營龍雲飛,曾任省防軍第三團團長兼7縣(7縣:指有屯租的保靖、永綏、乾城、古丈、鳳凰、麻陽、滬溪)屯務,1934年去職歸裡。第二年,就糾集親信,自立山寨,與另一股武裝勢力頭目龍清富搶奪地盤,廝殺不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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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武裝團閥也在這個時期建立起來,他們在進行地方自我保護的同時也一部分從事土匪的活動,從而稱為“團匪”。如古丈縣剛起步的張平,以辦團防局為名,自稱李家洞團防局長,糾合印培植、張大美、沈二皮等10餘人,上金華山拖隊,攔路搶劫過往商人。龍山縣的師新吾,1920年從陳渠珍那裡領了一紙“陸軍中校湘西巡防軍營長”的委任狀,主管地方團防事務,1926年打起“亂世英雄草頭王”的算盤,1927年安營招頭寨,招兵買馬,開始做起“綠林”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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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見,此時湘西土匪的構成主要是由那些在戰爭中淪為散勇的“兵匪”和在戰爭影響下流離失所,為了生存不得不挺而走險的老百姓組成。這些土匪仍然屬於過去以勒索搶劫為主的流匪範疇。這時他們大多處於起步階段,因此形成了多、散、小的特點。如當時匪患較重的龍山縣,在洗車、坡腳有田漢臣,洛塔有彭南川,抬頭寨有丁雲卿,這些股匪的規模不大,人數一般在百人以內,少的只有幾人,多的也不過幾在十人,一個20來萬人口的縣份,地方武裝力量最盛時,達到20餘股,形成“鄉鄉有隊,保保有槍”的局面。

解放前湘西十萬土匪從何而來?32種苛捐雜稅,官軍帶頭搶劫

抗戰勝利後,國民黨政權為了阻擋人民解放軍南下,確保大西南的地盤,私用收編土匪以為反共之用,白崇禧到芷江召集湘西各匪首會盟,加官封委,使湘西土匪在這一時期達到擴張失控的局面,土匪不僅僅是無惡不作、佔山為王的人,更多的是一些武裝軍隊。據統計,解放前湘西的武裝土匪有近十萬,約佔總人口的3.3%,分佈在縣區各個角落。有的一縣一股或幾股,多的十多股,一股十幾人、幾十人,多的數百人,甚至上千人。這裡也成了白崇禧心中最後的翻盤勝地,以為可以佔山為王割據起義。不過事實證明,任何土匪在解放軍的面前都是白搭。


【1】《回憶錄》,湘西文史資料,第三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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