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诗词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里这样评价后主李煜:

其“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所长处。”“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

李煜(937年8月15日―978年8月13日),唐元宗李璟第六子,初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莲峰居士,徐州彭城县(今江苏徐州)人,南唐末代国君。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诗词

南唐后主李煜


一,“傻白甜”的李煜

李煜出生南唐深宫,自幼受皇宫亲眷、宫人爱宠,因而尚奢侈、好声色。他出生的环境太优越,想不奢侈都不行。

李煜曾用嵌有金线的红丝罗帐装饰墙壁,以玳瑁为钉;又用绿宝石镶嵌窗格,以红罗朱纱糊在窗上;屋外则广植梅花,于花间设置彩画小木亭,仅容二座,李煜就和爱姬周氏赏花对饮。每逢春盛花开,就以隔筒为花器插花,置于梁栋、窗户、墙壁和台阶上,号为“锦洞天”。每年七夕生日时,李煜必命人用红、白色丝罗百余匹,作月宫天河之状,整夜吟唱作乐,天明才撤去。

他没有接触到外面的世界,整天歌舞升平,没有经过生活的历练,不知道啥叫人间疾苦。他自己也根本就没想当皇帝。

别人一看他骄奢淫逸,放荡成性,肯定是没啥希望了,也没有大臣们全力辅佐,不可能接触更多的人,所以很天真。用现在的新名词儿,就是“傻白甜”。可惜他不是女人。

这也是太子弘冀不担心他的一个原因。

显德六年(959年),太子弘冀病逝,钟谟以李煜酷信佛教、懦弱少德,上疏请立纪国公李从善为太子。李璟大怒,流放钟谟至饶州,封李煜为吴王,以尚书令参与政事,入住东宫。北宋建隆二年(961年),李璟迁都洪州(今南昌),立李煜为太子监国,留守金陵(今南京)。

钟谟说的太对了,李煜的爹咋也没想到,自己辛苦创下的南唐基业,会在天生有帝王相的李煜手里,亡了!!!

二,佛系李煜

李煜从小在宫廷看惯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彼此谋害,很是害怕,所以一心向佛。

据说是李煜生下来就有一只眼睛是双瞳。历史上目生重瞳的人一共有两个,舜和项羽.两人全部作了帝王.重瞳因此被认为是帝王之相.记载后主出生时,重瞳骈齿,天生异相.因此取名重光。

手段毒辣的太子弘冀一看,小样儿的,你有帝王相,这是要跟我争位啊!你命不能留!!!于是想方设法谋害李煜。没办法,李煜为了保命,崇尚佛教。自号“钟隐”、“钟峰隐者”、“莲峰居士”,以表明自己志在山水,无意争位。


李煜信奉佛法,达到了痴迷的程度,以至颇废政事。据野史记载,当时北朝(宋)曾暗中选拔能言善辩之人前往南唐,蛊惑后主。李煜不知,以为有佛出世,称其为“小长老”,朝夕与之谈论六根、四谛、因果报应之事。“小长老”劝说李煜广建佛塔,又聚众千人讲佛论道,吃穿用度极为奢侈。宋军兵围金陵,李煜诏“小长老”商议据守之事,“小长老”遂“摇旗退敌”,宋兵竟果然退却,后主大喜,命兵士诵《救苦观音菩萨经》以解围。至南唐将亡,李煜又诏“小长老”退敌,“小长老”托病不出。等到皇甫继勋死后,李煜才明白被骗,就鸩杀了“小长老”。

你看这李煜有多天真,无邪啊!信佛就信佛呗,也不至于这么痴迷吧?以前是为了麻痹竞争对手,后来登基,连朝政大事儿都不理,整天沉迷佛法,亡国也是必然的。

换句话说,李煜也是“死心眼子”,做什么就全身心投入,一条道儿跑到黑。正是因为这样,太子弘冀才不会杀他,因为对自己没啥太大的威胁。所以得以保全了性命。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来,李煜天生性格就宽厚仁慈,菩萨心肠,缺少争权夺利,心狠手辣的魄力。再加上信佛,就更加真性情。有一说一,名符其实的“李守一”。

三,衷情的李煜

我们都知道,南唐后主李煜最出名最主要的成就是在文学上。李煜多才多艺,工书善画,能诗擅词,通音晓律,尤以词的成就为最大。

李煜前期的诗词作品,一首首都是词风瑰丽、旖旎柔情,尽述宫闱之乐、闺房之趣。如《木兰花·晓妆初了明肌雪》一词,嫔妃宫女满宫殿、晚间歌舞鱼贯列,饮酒听歌、月夜踏马,一派歌舞升平,可以说是他为帝时纵情声色的真实写照。跟他骄奢淫逸的生活息息相关。

而“长于妇人手”,我是这样理解的,李煜虽然生在深宫,每天三千宫女陪伴,但是都不如大小周后对他的影响力大。

大周后,名周娥皇精通音律,能歌善舞,尤工琵琶,曾创作乐曲《邀醉舞破》、《恨来迟破》[3],并搜寻五代时已失传的《霓裳羽衣曲》,改订为新曲。[4]周娥皇与后主感情甚笃,李煜曾为其创作《书琵琶背》、《玉楼春·晚妆初了明肌雪》等诗词,及其去世,又作《昭惠周后诔》、《挽辞》以纪念,为后世留下了鲜明的文学形象。

大周后病,他就跟其妹眉来眼去,眉目传情。大周后病故,又续娶其妹小周后,小周后容貌美丽,神彩端静,有才情,曾创作《击蒙小叶子格》一卷,是叶子戏规则的早期记录。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诗词

大周后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诗词

小周后


这期间,李煜有大周后,小周后每天陪着。大小周后这么有才情,李煜创作起诗词来才这么有劲儿。他给大小周后写很多诗词。

他给大周后有诗说:

“又见桐花发旧枝,一楼烟雨暮凄凄。凭栏惆怅人谁会,不觉潸然泪眼低。层城亡复见娇姿,佳节缠哀不自持。空有当年旧烟月,芙蓉池上哭蛾眉。”

还有一次,李煜在瑶光殿之西看到一树梅花盛开。他不禁想到这颗梅花树是以前自己和大周后一起栽种下去的。可现在,深爱的人已经不在世上了。李煜就写了一首诗:

“失却烟花主,东君不自知。清香更何用,犹发去年枝。”

字里行间,都可以看到李煜和大周后的深情。虽然李煜有些对不起大周后,但有这些千古流传的情诗作为忏悔和追思,大周后地下有知,也应该无憾了。也是从大周后去逝,李煜的词风开始透露出伤感。

还有写给小周后的这首蛮菩萨,大周后病重,李煜跟小周后幽会写的

菩萨蛮·花明月暗笼轻雾

五代:李煜

花明月暗笼轻雾,今宵好向郎边去。刬袜步香阶,手提金缕鞋。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奴为出来难,教君恣意怜。

由此可以看出李煜真性情的一面。要么不爱,爱就爱的真真切切。周氏姐妹独得恩宠,可见李煜对集美貌才情于一身的周氏姐妹衷情的爱。后宫佳丽三千形同虚设。

后来亡国,跟小周后一起被宋太祖赵匡胤所俘,词风发生了转变,整天想着以前的美好生活,很是忧愁伤感。对自己治国无方,导致南宋灭亡,也有深刻的忏悔。

据说是宋太祖赵匡胤早就看上了小周后,这下美人儿到了嘴边上,还能跑的了吗?经常把小周后叫去伺候着。小周后一回来就哭哭啼啼,诉说赵匡胤对自己的凌辱,你说李煜能不糟心吗?哪个男人能容忍自己光明正大的被戴上绿帽子???

敢动他的最爱,李煜实在忍无可忍,于一天夜晚,创作一曲大家都最为熟悉是《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

原唱邓丽君圆润,低宛悠扬的歌喉,情真意切,如泣如诉,向我们展现一个亡国之君的凄楚。

李煜,“傻白甜”的皇帝,真性情的诗词

李煜剧照


(1)起拍,一个设问句,一问一答,春花和秋月交替,一年年的,我被囚禁的日子啥时候才能结束啊?

“往事知多少?”回首往昔,身为国君,过去许许多多的事历历在目。透过此诗句,此时此刻的心中有的不只是悲苦愤慨,多少也有悔恨之意。

(2)歇拍,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苟且偷生的小楼又一次春风吹拂,春花又将怒放。一个“又”字,表明此情此景已多次出现,这精神上的痛苦真让人难以忍受。 “又”点明了“春花秋月”的时序变化,词人降宋又苟活了一年,加重了上两句流露的愁绪,也引出词人对故国往事的回忆。

(3)转拍,也叫过片,“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这两句就是具体写“回首”“故国”的——故都金陵华丽的宫殿大概还在,只是那些丧国的宫女朱颜已改。这里暗含着李后主对国土更姓,山河变色的感慨!“朱颜”一词在这里固然具体指往日宫中的红粉佳人,但同时又是过去一切美好事物、美好生活的象征。

(4)结拍,通过以上六句,把蕴蓄于胸中的悲愁悔恨曲折有致地倾泻出来,凝成最后的千古绝唱——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显示了愁恨的悠长深远,而且显示了愁恨的汹涌翻腾,充分体现出奔腾中的感情所具有的力度和深度。

《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是五代十国时期南唐后主李煜在被毒死前夕所作的词,堪称绝命词。这词唱完第二天,宋太祖赵匡胤就赐给李煜一杯毒酒。这是一首生命的悲歌啊!李煜的四十二载春秋,永远定格在这首千古绝唱上。

李煜,以沉迷酒色,骄奢淫逸,放荡不羁,一心向佛的痴情表现,逃过了太子弘冀的谋害,却咋也没逃过宋太祖赵匡胤的一杯毒药。

词境优美,感情纯真,因纯情而缺少理性节制。

这是对李煜诗词特点的总结,这些特点都跟他的出身,经历,性格有很大关系。奠定了他在词坛上词帝的地位。

南唐亡国后,李煜被俘入宋,“日夕以泪洗面”,李煜直悟人生苦难无常之悲哀,真正用血泪写出了亡国破家的凄凉和悔恨;并把自身所经历的惨痛遭遇泛化,获得一种广泛的形态与意义,通向对于宇宙人生悲剧性的体验与审视,所以其言情的深广超过其他南唐词人。

史载,赵光义曾问南唐旧臣潘慎修:“李煜果真是一个暗懦无能之辈吗?”潘慎修答道:“假如他真是无能无识之辈,何以能守国十余年?”徐铉在《吴王陇西公墓志铭》也写到:李煜敦厚善良,在兵戈之世,而有厌战之心,虽孔明在世,也难保社稷;既已躬行仁义,虽亡国又有何愧!

是啊,李煜也没什么可惭愧的,虽然说他在治理国家上失败了,但是在词坛上堪称“千古一帝”!无人能及。唯有词帝这样的真性情,才能留下绝世之作!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我们除了佩服,还是佩服!除了拜读,还是拜读!我们一直在努力,始终无法比拟,更无法超越。

唯有李煜“阅历浅,真性情”,在诗词上的表现才能“卷合开舒任天真”。

让我们再重新聆听一遍李煜的千古绝唱: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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