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司法局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 關於選任市級人民監督員的公告

  中國吉林網從長春市司法局、長春市人民檢察院瞭解到,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和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省司法廳《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長春市實際情況,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公開選任市級人民監督員,具體公告如下,符合條件的報名者可以下載表格申請。

中國吉林網 吉刻APP記者 李墨

長春市司法局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 關於選任市級人民監督員的公告

  為加強對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的監督,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確保依法公正履行檢察職責,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和吉林省人民檢察院、吉林省司法廳《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決定在全市範圍內公開選任市級人民監督員。現將有關選任事項公告如下。

  一、監督職責

  人民監督員制度是確保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外部監督制約機制,人民監督員依法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督。市級人民監督員負責監督縣(市)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及活動。 人民檢察院下列工作可以安排人民監督員依法進行監督:

  (一)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

  (二)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

  (三)巡迴檢察;

  (四)檢察建議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實等相關工作;

  (五)法律文書宣告送達;

  (六)案件質量評查;

  (七)司法規範化檢查;

  (八)檢察工作情況通報;

  (九)其他相關司法辦案工作。

  二、選任名額

  市級人民監督員由長春市司法局負責選任及管理。本次共選任市級人民監督員180人(首屆有留任意願的人民監督員也在此參與報名)。

  三、任職期限

  人民監督員每屆任期五年,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省級人民監督員和市級人民監督員不得兼任。

  四、報名條件

  (一)人民監督員應當具備較高的政治素質,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和紮實的群眾基礎,並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二十三週歲;

  4.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5.身體健康;

  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7.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應在長春市行政區域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過行政拘留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或者開除留用的。

  (三)下列人員不宜擔任人民監督員:

  1.黨委、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負責人;

  2.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

  3.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

  4.人民陪審員;

  5.其他因職務原因可能影響履行人民監督員職責的人員。

  五、報名方式

  (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推薦報名;

  (二)個人自薦報名(現場報名和網上報名)。

  六、報名時間

  2020年4月7日至5月7日(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8:30——16:30。

  七、報名須知

  (一)現場報名

  1、現場報名地址:長春市寬城區青年路6399號,長春市司法局一樓大廳。報名前請先進行電話溝通,事先做好防疫工作。

  2、現場報名時須提交材料:

  1.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證件照2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現場審查後退回)及複印件2份,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同一面;

  3.學歷證書原件(現場審查後退回)及複印件2份;

  4.《長春市市級人民監督員報名表》2份(可在報名現場領取,也可從長春市司法局門戶網站自行下載);

  5.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現場審查後退回)及複印件2份。

  (二)網上報名

  1、網上報名地址:登錄網址jilin.rmjdy.cn:8000,進入“人民監督員選任報名”,選擇長春市司法局,按要求詳細填寫個人信息,上傳文件。

  2、網上報名需上傳資料:

  1.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2.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證書;

  4.戶口簿或居住證。

  (三)聯繫方式

  聯繫人:馬昕桐

  聯繫電話:0431-85802572 85802575

  附件:長春市市級人民監督員報名表

長春市司法局 長春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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