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檢察:長春“豆霸”案一審宣判

二道檢察:長春“豆霸”案一審宣判

“……全體起立,現在宣判。被告人劉某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2019年11月1日上午,由長春市二道區檢察院承辦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長春第一案,依法進行了宣判。

長春地區掃黑除惡第一槍

自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二道區檢察院圍繞長春市首例涉黑案件“1.19”專案,開展了強有力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過提前介入,引導偵查,配合公安機關一舉打掉了以劉某某為首的16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妨害公務、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案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打響了長春地區掃黑除惡第一槍,正式拉開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序幕。該案的辦理受到廣泛關注,先後被確定為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的典型涉黑案件和吉林省掃黑除惡重點督辦案件。

案件信息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從2016年末至2018年初,該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妨害公務等犯罪活動,為長春市的豆製品行業經營者深惡痛絕,人民群眾反應強烈。

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經依法審查,二道區檢察院對該案的16名被告人全部提起公訴。2019年8月13日至14日,該案開庭審理。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和有關證據進行了充分的質證、辯論,並對案件具體情節的認定、法律適用等發表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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