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日起,阿勒泰地區天然湖泊全面禁漁

從4月1日起

阿勒泰地區天然湖泊

再次進入4個月的禁漁期

天然河流依然實行全年禁漁

這是阿勒泰地區

實行“禁漁期”的

第15個年頭


自4月1日起,阿勒泰地區天然湖泊全面禁漁


為有效保護和恢復阿勒泰地區天然水域漁業資源,優化天然水體生態環境,阿勒泰地區日前印發《關於2020年阿勒泰地區天然水域禁漁的公告》,宣佈2020年對地區天然河流實行全年禁漁。


阿勒泰地區天然河流以外的天然湖泊承包或從事養殖使用水體(烏倫古湖、吉力湖、託洪臺水庫、海子口水庫、峽口水庫)水域的禁漁期為4月1日到7月31日止。


禁漁範圍包括額爾齊斯河及烏倫古河等56條幹支流主體水域。其中,各河流水域源頭為水生生物集中分佈區和魚類重要繁殖區,是重點保護區域。禁漁期間,捕撈採集水生動植物生產活動一律禁止。同時,禁止在禁漁區、禁漁期收購、銷售野生魚類。


自4月1日起,阿勒泰地區天然湖泊全面禁漁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通知》(修訂),阿勒泰地區共有12種魚類被列入自治區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分別有西伯利亞鱘、小體鱘、北鮭、哲羅魚、北極茴魚、湖擬鯉、高體雅羅魚、丁魚歲、黑鯽、江鱈、粘鱸、阿勒泰杜父魚,並分別被列為自治區Ⅰ、Ⅱ級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地區將加大對本地瀕危野生魚類的保護。


今年,阿勒泰地區將加強對漁船集中停泊點、魚類產卵場水域、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額爾齊斯河各支流源頭水域、水利樞紐上下游以及交界水域的執法檢查,加大水生野生動物違法捕撈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電、炸、毒魚等非法捕撈行為,大力開展清理取締涉漁“三無”船舶工作,查處違法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


阿勒泰新聞網記者/朱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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