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教師成為公務員,才是解決地位待遇的根本途徑!你贊同嗎?

2018年初,黨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對教師的地位待遇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強調要明確教師的特別重要的法律地位,第一次確立公辦中小學教師“國家公職人員”地位,同時也提出要“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以工資長效聯動機制,為教師薪資水平建立了看得見的參照系,也為地方教育財政劃定了必須剛性兌付的“硬任務”。同時,《意見》還明確了各級黨委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明確了經費保障機制,強調經費“重點用於按規定提高教師待遇保障、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


讓教師成為公務員,才是解決地位待遇的根本途徑!你贊同嗎?

每年的兩會,教育教師也成為熱議的焦點。


一時間,教師地位和待遇再次成為舉國關心的熱點。全世界的媒體都在宣揚咱中國的教師要翻身了,好像我們的教師一蹴而就,已經是宇宙最幸福的人似的!


此時,天地之間卻有兩種互相背離的聲音在激烈地碰撞著,爭吵著。


一是廣大教師對此持懷疑態度。教師們普遍認為,《教師法》都頒佈近30年了,可教師工資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水平徹底落實了嗎?連法律都無法解決的問題,一份文件能奈之何?


一是很多公務員對此耿耿於懷。部分公務員認為,你們教師就是一個教書的,臭老九,就是上課不講課後補課講的流氓,憑什麼要比公務員待遇高?你們憑什麼要目標考核獎呢?你們憑什麼要車補呢?你們憑什麼要計生獎呢?你們憑什麼要文明獎呢?你以為你是誰啊?這些根本就不是工資啊!


吵吧吵吧,反正已經吵了幾十年了,和氣已傷,和諧不再。公務員畢竟是決策群體,手握刀柄。教師畢竟只是砧上魚肉,改變命運歸根到底還得靠公務員的良心發現。


這兩種聲音之外,還有另外一種近乎佛系的聲音存在:什麼身份不重要,只要工資比公務員高就行。


讓教師成為公務員,才是解決地位待遇的根本途徑!你贊同嗎?

對這個問題,筆者有自己的看法:如果不解決教師的公務員身份,即便中央下達死命令讓教師待遇暫時趕超公務員,也只能平靜一時,無法“長治久安”。


咱中華民族,歷來視身份如生命。自古認定人分三六九等,尊卑富貴各不一樣。按照目前的身份區別,公務員為勞心者,教師為勞力者。“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於人者食人,治人者食於人,天下之通意也”。


談到地位,估計很多教師都有泣血體驗。例如,國家曾經規定,副高級教師的工資待遇參照副處級發放。可,你千萬別腦癱地以為副高級教師就是副處級幹部了。


筆者是老副高職稱了,某一天去某單位辦事,要找一位正股級公務員。三番五次打電話,人是見到了。可人家不遞茶,不讓座,滿嘴官腔,讓筆者實在不是滋味。事情尚未辦妥,進來另一人。正股級立馬讓座、泡茶、滿臉堆笑。筆者細看,原來剛進來的是某實權單位副科長,恰好是筆者的學生家長。家長見了老師,還是真真假假有點熱情的,寒暄幾句,詢問筆者辦啥事。正股級見副科級對筆者滿熱情,迅速收攏官腔,也遞過一杯熱茶。託副科級家長的福,筆者那點事成了小事,五分鐘搞定!


身份問題重要不?重要!十分重要!享受副處級工資待遇的副高級教師在教育系統應該可以直立行走了吧?可一出校門,人家正股級根本不把你當人看!請問,教師地位何在?臉面何在?


讓教師成為公務員,才是解決地位待遇的根本途徑!你贊同嗎?

談到工資水平,絕大多數教師都心有餘悸。《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二十五條明明規定“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可近三十年過去了,結果如何?


地方公務員作為決策者,他們強硬地認定《教師法》所指的“平均工資水平”僅僅是指“基本工資”。“基本工資”這一項,國家規定教師和護士都提高了10%,無疑是高於公務員的。可佔大頭的獎金、津補貼呢?地方決策者就可以胡亂給教師劃定標準了。例如目標考核獎,很多地方只發給公務員根本不發給教師,有些地方只讓教師享受公務員的一半。例如節日補貼,多數地方公務員都高於教師。例如佔工資總額最大塊的地方津補貼,很多地方副高職稱只享受正科級或者副科級的標準,甚至只享受科員級的標準;中級職稱教師就更慘了,往往只套辦事員的標準。


所以,僅僅是粗線條地規定教師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是很難操作的。即使暫時動用政治命令或行政手段拉平了,也很快會反彈。


要徹底解決這一頑疾,方法只有一個,那就是先解決身份問題,讓教師也成為公務員。在國家正式確立公辦中小學的教師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特殊的法律地位後,相應地配套推出特殊公務員制度,或者說推出教育公務員制,一步到位解決教師的身份屬性、法律地位問題。


身份確定了,其他問題都迎刃而解,一勞永逸!


只要教師有了公務員身份,你們誰加工資還敢對教師另眼相看嗎?舉個例子,車補。正科級領導職務和正科級主任科員,實權大不相同吧?可大家都是正科級啊?你敢只發前者而不發後者嗎?咱可都是一家人呢!


讓教師成為公務員,才是解決地位待遇的根本途徑!你贊同嗎?

教師為什麼沒有車補?身份異也!


可能有些人會說,教師隊伍龐大,國家養不起這麼多公務員啊。這純屬廢話!你都已經在法律裡、在文件裡寫清楚了要讓教師享受“不低於或高於”的工資待遇了,都已經在嘴巴里說要掏錢了,還有什麼好顧忌的?


其實,在很多發達國家,例如法國、德國、日本、韓國,教師就是公務員身份,特殊公務員!他們還專門制定了特殊公務員法、教育公務員法。我們只要與國際接軌一次就可以了。


如果不解決身份問題,教師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應當不低於或者高於國家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收入水平這一規定就難以徹底落實。因為我們現在連公務員工資收入水平的真相都還沒有揭開,連公務員的思想工作都還沒有做通,又何談保障教師工資收入水平“不低於或高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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