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辦退稅了嗎?個稅“多退少補”背後的所以然

你辦退稅了嗎?個稅“多退少補”背後的所以然

最近,“你辦退稅了嗎?”成為很多人討論的話題。從2020年3月到6月底,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提供居民個人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服務。凡居民個人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應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或者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於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需要辦理年度彙算。

年度彙算,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所得合併後,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去當年已預繳的稅款,計算得出應退或應補的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簡單說來,就是對居民的年度應繳和已納個稅作比較,多退少補。不少人因為一筆或多或少的退稅金額,收穫了小小的“意外之喜”。

之所以意外,與這是我國個稅史上的首次年度彙算清繳有關。2019年1月1日起,我國開始實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此次修法除了個稅起徵點改到5000元/月、最高檔稅率定為45%等調整,還有變分類稅制為綜合稅制這一大刀闊斧的改革,體現了個稅改革的總體方向。

你辦退稅了嗎?個稅“多退少補”背後的所以然

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可以將居民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這四項較為主要的個人所得合併計算應納稅額,改變按照不同種類收入各自不同的標準徵繳稅款的做法,避免出現兩個人在稅前收入總額相同但收入來源有區別時,稅後實際收入出現差異的情況。這一改變的意義顯而易見——把“蛋糕”分得更加公平,更加科學合理。

而居民個人將納稅年度的綜合所得進行年度彙算申報,取代由收入支付單位代扣代繳,也因此變得具有可操作性。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佈《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辦稅指引》,對居民是否需要辦理年度彙算、如何辦理年度彙算和退稅或補稅等問題,作出詳細說明。由居民自行辦理年度彙算,可以化被動為主動,提升納稅人意識,使人們在分配環節更有參與感、獲得感。對於此次需要補繳稅款的居民來說,也能借此機會對應繳款項有清楚的瞭解。

值得一提的是,在個人所得稅APP首頁,“綜合所得年度彙算”下方還有“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項。這是對修法新增的教育、醫療、住房、贍養老人等領域支出予以稅前扣除這一規定的呼應。雖然在實際操作中可能存在提供憑證難、需要通過驗證、如何合理扣除等現實問題,但隨著信息網絡的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的落實,相信可以逐步得到解決。

根據財政部今年2月份的2019年財政收支情況新聞發佈會,我國去年全年減稅降費將超過2.3萬億元。這個數字落到每個人頭上,與每個人產生切身關聯的時候,就是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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