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廳級!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被提起公訴

正廳級!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被提起公訴

【江蘇檢察機關依法對亓新政(正廳級)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京市人民檢察院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亓新政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亓新政,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亓新政利用擔任江蘇保監局局長、福建銀保監局局長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保險資質獲取、減輕行政處罰、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正廳級!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被提起公訴

1月16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江蘇省紀委監委對福建銀保監局原黨委書記、局長亓新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值得注意的是,銀保監會官網也同步發佈了這一通報消息。

通報顯示,經查,亓新政主要涉嫌以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1、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

2、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使用“小金庫”款項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

3、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要求報告個人去向,故意洩露檢舉材料;

4、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乾股由特定關係人代持,利用職權為特定關係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借用被監管機構人員大額錢款;

5、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調整處室職責分工,攬權濫權;

6、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7、利用職務便利為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進一步指出,亓新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國家公職人員,政治意識淡漠、理想信念喪失,為謀取私利濫用監管權力,由金融秩序的維護者淪為破壞者,嚴重損害監管權威性和嚴肅性。亓新政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保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亓新政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經江蘇省監委研究決定,將亓新政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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