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養老護理員是從事老年人生活照料、護理服務的人員,是養老服務的主要提供者,是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支撐保障,是解決家庭難題、緩解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力量。

2000年,我國正式進入老齡社會,此後以迅猛的速度飛快發展。截至2017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2.41億人,佔總人口17.3%。老齡社會的進程極大地催生和促進了養老服務業的飛速發展,但作為社會化養老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護理職業的隊伍建設,卻存在著不容樂觀的隱憂。養老護理員供不應求,這不是中國養老服務業的特有現象。日本、德國等老齡化程度高的國家,都出現了這樣的問題。


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由於養老護理員長期缺乏社會認可,社會地位和職業聲望偏低。這也構成了養老護理員供不應求的潛在原因。很多人對養老護理員的工作或是嗤之以鼻,或是視而不見,更有甚者對養老護理員缺乏最基本的尊重,挑三揀四,埋怨不斷。

面對招人難、留人更難的局面,養老服務業的出路在哪裡呢?


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我國政府從2013年起就正式建立了養老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標誌是同年發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文件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起功能完善、規模適度、 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以促進養老服務與醫療,健全養老服務體系,滿足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努力使養老服務業成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老年人權益的重要舉措。

2019年版《標準》規定,順應居家和社區養老需要,在各職業等級中新增養老護理員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中應具備的技能要求;強化消防知識在養老安全中的重要作用,在“基礎知識”中新增“消防安全”內容;關注失智老年人照護需求,將“失智照護”分層次納入各職業等級的工作內容和技能要求;根據地方積極探索“養老顧問”服務等實踐,新增“能力評估”和“質量管理”等兩項職業技能。

為吸納更多人從事養老護理工作,緩解人才短缺困境,2019年版《標準》放寬了養老護理員入職條件,將從業人員的“普通受教育程度”由“初中畢業”調整為“無學歷要求”;將五級/初級工申報條件由“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調整為“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明確未取得小學畢業證書的考生,理論知識考試可採用口試的方式,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

據瞭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將以公佈實施2019年版《標準》為契機,建立養老護理員隊伍建設長效機制。開展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示範點建設;開展養老服務人才培訓提升行動,確保到2022年底前培訓200萬名養老護理員;指導養老服務機構等用人單位和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指導各地建立養老護理員薪酬待遇與職業技能等級掛鉤制度;建設全國養老護理員信息和信用管理系統。

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2017年,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7〕164號),明確就業補助資金可用於職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鑑定補貼等支出,並規定了享受補貼的人員範圍。2019年,《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提出,對貧困家庭子女、貧困勞動力、“兩後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行動。對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後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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