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文,怎麼會比中文還美?

最近重讀一篇經典的經濟學文章,1977年George Stigler和Gary Becker發表的叫 “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 title”是拉丁文的,學過法語的人不難看懂,英文對應的意思是:“The Taste Is Not Disputable。”

這文章發表在經濟學最好的期刊之一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雖然拉丁語千年前曾經高大上,但是一個當代的經濟學期刊title裡完全是拉丁文還是非常驚世駭俗的。

Stigler 是1982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Becker 1992年也拿了諾貝爾獎,兩個人都是芝加哥學派重要的學者。

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這個title說的是人的偏好沒什麼可爭論的。經濟學裡認為,有些東西是縱向排序的,如產品質量,新聞真實性,任何人對高下排序的結果都差不多;而另外一些東西是橫向排序的,如蛋糕的甜度有人喜歡甜,有人喜歡淡,又如美女長相,有人非常喜歡範爺,而我非常不理解為什麼。

偏好就是橫向排序的,因人而異,所以沒有什麼好爭論的,文章用數學模型說這個觀點是錯的。

我那時天天捧著JStor裡收集的經典文章看。後來2011年,我和現在在哈佛商學院的Feng教授也在這個期刊上發表了文章,當時我們討論過要不要在文章開始用中文引用《孟子》裡的名句“獨樂樂,與人樂樂,孰樂”,這句話和我們文章內容非常相關。

討論結果是play it safe, 還是不玩這麼大了。現在有點後悔,我們的文章發表時正好是該期刊創刊100週年,如果印了中文,應該是百年來第一次。


拉丁文,怎麼會比中文還美?


對於拉丁文,我的總體評價就是這是無用但非常有趣的。拉丁文現在被認為是一種已經死亡的語言。這麼說是因為現在除了研究拉丁文的學者和梵蒂岡教廷的高級主教外,基本上沒有什麼人會說了。

不過拉丁文是西方文化的基石,曾經屌絲才說法文、英文,而受過教育的高大上的人都說拉丁文 (牛頓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這本書就是用拉丁文寫的 )。


拉丁文,怎麼會比中文還美?

拉丁文的魅力延續了千年,羅馬帝國被滅了之後,只有教會和學者才用它,就這樣竟延續千年到現在還被人用,不能不說是奇蹟。

可惜當年在清華沒有開這門課,不過我當時專門找了些書,偷練過一點拉丁神功,後來發現太有用了,很多現代英語的詞根是拉丁的。而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根本就是拉丁文的直接衍生。

01

根據蝴蝶效應,中國應該為拉丁文的衰落負一定的責任。當年西羅馬帝國是被蠻族日耳曼人滅掉的,而日爾曼人進攻西羅馬帝國是因為他們被匈奴人擠壓。匈奴人為什麼去擠壓日爾曼人呢?是因為西漢名將霍去病、衛青把匈奴趕出中國。

於是匈奴在375年西征,在歐洲擊敗了日耳曼人。日耳曼人於是被逼只能進攻說拉丁文的羅馬帝國,對文化高度發達的羅馬帝國來說日耳曼人是蠻族,但這群蠻族不怕死,所以西羅馬帝國大概支持了不到100年就被滅了。

於是東邊的伊斯坦布爾變成了東羅馬帝國首都,當時叫新羅馬(Nova Roma),和現在紐約、新西蘭命名有點類似,後來伊斯坦布爾因為君士坦丁大帝而命名為君士坦丁堡。

這個帝國現在也被叫做“拜占庭帝國”。說這麼多其實是為了解釋歐洲語言的來源,除了拉丁文衍生的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外,日耳曼蠻族語言演變成了德文,荷蘭文,北歐等語言並嚴重影響了英文。第三個來源就是斯拉夫語,它衍生了俄文、波蘭文,匈牙利文和其它東歐各個語言。

最有趣的是,這些語言竟然和印度的梵文(Sanskrit)很接近,很多詞根一樣,有學者把所有這些語言統一起來叫印歐語系。藏文和梵文很接近,兩種語言都可以有羅馬拼音對應。這樣算下來,中文在世界語言裡還真的很奇葩呢。

02

拉丁文因為時態、冠詞屬性等語法結構非常複雜,一個神奇的特性是單詞可以隨便換位置,意思不變。中文就不行。

舉個例子,我外公推崇一個書法家,也是國民黨元老叫于右任,他看門口有人小便不文明,就寫了一個條子:“不可隨處小便”,因為他的字好,這個條子就被人揭走了,但是這個內容沒法掛出來啊,人家就改變了順序,變成“小處不可隨便”,立刻十分高雅,如果用拉丁文寫就不能這麼做了。在我看來,這個改字的順序的人太有才了,對這幅字的貢獻不亞於于右任。

其實用英文寫作的人常常會用到拉丁文的縮寫,只是平時不會太注意而已。例如下面的文字都是拉丁文:Q.E.D., alias, alma mater, am, pm, ceteris paribus, ex ante,ex post, per se, per diem, ad hoc, pro bono, status quo, etc., etc.

拉丁文,怎麼會比中文還美?

拉丁文沒有U,W,兩個字母,都用V代替,所以MIT會寫成Massachvsetts Institvte of Technology。證據見上面我畫的圖。清華禮堂旁邊老理學樓上寫的也是 Science Bvilding。曾經有人去投訴,說拼寫錯了,其實是投訴的的人不太懂拉丁文的這段典故。

我們常說中文詩詞非常美妙,無法翻譯成別的語言而不丟失美感,其實拉丁文也很美,翻譯後“信”可以做到,但是“達”和“雅”都不一定保持了。

舉幾個例子:

凱撒大帝說過一句著名的:

veni, vidi, vici。

就是我來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這個翻譯成中文和英文都會丟失美感,因為原文首字母都是v,尾字母都是i。

而且一個4個字母的單詞翻到中文需要4個漢字。

“我思故我在”已經很美了,拉丁原文更美更簡潔:

cogito ergo sum.

關於愛情,拉丁有名言:

ubi amor, ibi dolor , 就是有愛的地方就有痛苦。

原文押韻,結構美妙。

03

還有一句amor vincit omnia, 就是愛戰勝一切。

那個amor是個名詞,表示愛情,如果是動詞,並且表示“我愛”,就變詞尾,變成 amo, 這個o表示第一人稱,單數,現代時,直陳語氣,主動語態。

如果改變其中任何一項特徵(如變成“我被愛”,“我們愛”,“我曾經愛”,“未來愛我”),就把o替換成別的詞尾。

拉丁文ad augusta per angusta,原文直翻是“從很爛的狀態到很好的狀態”,有苦盡甘來的意思。

注意augusta和angusta只是 “u”倒過來變成“n”,有沒有體會到美感呢?

這樣的“對仗工整”的例子不勝枚舉,例如“disce aut discede”,翻譯成英文是learn or leave, 中文就是“不學習就滾蛋”。中英文都完全表達了意思,但是還是缺少了文字裡的美感: 後面的discede包含了前面的disce。這句話可以貼在我辦公室的門上。

香港的官僚最怕和別人不同,怕犯錯,如果讓我建議香港未來的core value,我的建議會是 “dare to be different”,寫成拉丁文非常美:

audeat adesse diversae。

sapientia et virtus, 就是wisdom and virtue.

04

Harvard的motto當然也是拉丁的:Veritus。很簡單,就是Truth。

MIT的motto是Mens et Manus, 就是英文的 “mind and hand”, 中文是不是應該翻成“動手動腦”?MIT Logo上左邊一個動手的美女,右邊一個動腦的大爺。

清華大禮堂前面草地盡頭有個著名的日晷,是1920年校友畢業獻禮,上面刻著拉丁文Facta Non Verba,和中文“行勝於言”,是清華學生的真實寫照。

所有的格言裡,我最喜歡的是我女兒上的喬治5世學校(King George V School)的,這所學校是香港最早的國際學校之一,非常有歷史和傳統,他們的校訓是honestes ante honores (honesty before glory),誠實高於榮譽,說的是內在的對自己品格的要求比外在的獲得別人的崇拜更重要,文字優美而有營養。

拉丁文的妙用很多時候讓人拍案叫絕。

05

德國哲學家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是個富二代,學習完全為興趣,精通多種語言,其中當然包括拉丁文。他的老對頭是另外一個著名哲學家黑格爾。叔本華拿到柏林大學的教職後非要和黑格爾較勁,專門把上課時間定在和黑格爾同時,結果班上的人一個個跑了,最後教室空無一人。雖然講課輸了,叔本華卻是最後的贏家,某年柏林爆發霍亂,他避難移居到了法蘭克福,而黑格爾沒有走,結果當年死於霍亂。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可以和同事較勁,但是不能和天命較勁。

叔本華是個很有個性的人,一次他和鄰居因為小事爭吵起來,後來大家散了,但有一個人喜歡吵架,就是賴著不走。叔本華想拉此人從椅子上起來,結果這人往後一閃,直接從樓梯翻下去了變成全身癱瘓。作為著名學者,叔本華被法院判決每月支付其生活費,藥費。這人竟然堅持了20年才死,叔本華如釋重負的說了句拉丁文,翻成英文是:

“The a**hole dies, the burden is lifted.” 中文可以翻譯成:

“賤人死,重負釋。”

中英文沒覺得怎樣,拉丁原文卻是妙不可言,讓我看完佩服得無可名狀的:

Obit anus, abit o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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