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文,怎么会比中文还美?

最近重读一篇经典的经济学文章,1977年George Stigler和Gary Becker发表的叫 “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 title”是拉丁文的,学过法语的人不难看懂,英文对应的意思是:“The Taste Is Not Disputable。”

这文章发表在经济学最好的期刊之一American Economic Review上。虽然拉丁语千年前曾经高大上,但是一个当代的经济学期刊title里完全是拉丁文还是非常惊世骇俗的。

Stigler 是1982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Becker 1992年也拿了诺贝尔奖,两个人都是芝加哥学派重要的学者。

De Gustibus Non Est Disputandum这个title说的是人的偏好没什么可争论的。经济学里认为,有些东西是纵向排序的,如产品质量,新闻真实性,任何人对高下排序的结果都差不多;而另外一些东西是横向排序的,如蛋糕的甜度有人喜欢甜,有人喜欢淡,又如美女长相,有人非常喜欢范爷,而我非常不理解为什么。

偏好就是横向排序的,因人而异,所以没有什么好争论的,文章用数学模型说这个观点是错的。

我那时天天捧着JStor里收集的经典文章看。后来2011年,我和现在在哈佛商学院的Feng教授也在这个期刊上发表了文章,当时我们讨论过要不要在文章开始用中文引用《孟子》里的名句“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这句话和我们文章内容非常相关。

讨论结果是play it safe, 还是不玩这么大了。现在有点后悔,我们的文章发表时正好是该期刊创刊100周年,如果印了中文,应该是百年来第一次。


拉丁文,怎么会比中文还美?


对于拉丁文,我的总体评价就是这是无用但非常有趣的。拉丁文现在被认为是一种已经死亡的语言。这么说是因为现在除了研究拉丁文的学者和梵蒂冈教廷的高级主教外,基本上没有什么人会说了。

不过拉丁文是西方文化的基石,曾经屌丝才说法文、英文,而受过教育的高大上的人都说拉丁文 (牛顿的《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这本书就是用拉丁文写的 )。


拉丁文,怎么会比中文还美?

拉丁文的魅力延续了千年,罗马帝国被灭了之后,只有教会和学者才用它,就这样竟延续千年到现在还被人用,不能不说是奇迹。

可惜当年在清华没有开这门课,不过我当时专门找了些书,偷练过一点拉丁神功,后来发现太有用了,很多现代英语的词根是拉丁的。而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根本就是拉丁文的直接衍生。

01

根据蝴蝶效应,中国应该为拉丁文的衰落负一定的责任。当年西罗马帝国是被蛮族日耳曼人灭掉的,而日尔曼人进攻西罗马帝国是因为他们被匈奴人挤压。匈奴人为什么去挤压日尔曼人呢?是因为西汉名将霍去病、卫青把匈奴赶出中国。

于是匈奴在375年西征,在欧洲击败了日耳曼人。日耳曼人于是被逼只能进攻说拉丁文的罗马帝国,对文化高度发达的罗马帝国来说日耳曼人是蛮族,但这群蛮族不怕死,所以西罗马帝国大概支持了不到100年就被灭了。

于是东边的伊斯坦布尔变成了东罗马帝国首都,当时叫新罗马(Nova Roma),和现在纽约、新西兰命名有点类似,后来伊斯坦布尔因为君士坦丁大帝而命名为君士坦丁堡。

这个帝国现在也被叫做“拜占庭帝国”。说这么多其实是为了解释欧洲语言的来源,除了拉丁文衍生的法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外,日耳曼蛮族语言演变成了德文,荷兰文,北欧等语言并严重影响了英文。第三个来源就是斯拉夫语,它衍生了俄文、波兰文,匈牙利文和其它东欧各个语言。

最有趣的是,这些语言竟然和印度的梵文(Sanskrit)很接近,很多词根一样,有学者把所有这些语言统一起来叫印欧语系。藏文和梵文很接近,两种语言都可以有罗马拼音对应。这样算下来,中文在世界语言里还真的很奇葩呢。

02

拉丁文因为时态、冠词属性等语法结构非常复杂,一个神奇的特性是单词可以随便换位置,意思不变。中文就不行。

举个例子,我外公推崇一个书法家,也是国民党元老叫于右任,他看门口有人小便不文明,就写了一个条子:“不可随处小便”,因为他的字好,这个条子就被人揭走了,但是这个内容没法挂出来啊,人家就改变了顺序,变成“小处不可随便”,立刻十分高雅,如果用拉丁文写就不能这么做了。在我看来,这个改字的顺序的人太有才了,对这幅字的贡献不亚于于右任。

其实用英文写作的人常常会用到拉丁文的缩写,只是平时不会太注意而已。例如下面的文字都是拉丁文:Q.E.D., alias, alma mater, am, pm, ceteris paribus, ex ante,ex post, per se, per diem, ad hoc, pro bono, status quo, etc., etc.

拉丁文,怎么会比中文还美?

拉丁文没有U,W,两个字母,都用V代替,所以MIT会写成Massachvsetts Institvte of Technology。证据见上面我画的图。清华礼堂旁边老理学楼上写的也是 Science Bvilding。曾经有人去投诉,说拼写错了,其实是投诉的的人不太懂拉丁文的这段典故。

我们常说中文诗词非常美妙,无法翻译成别的语言而不丢失美感,其实拉丁文也很美,翻译后“信”可以做到,但是“达”和“雅”都不一定保持了。

举几个例子:

凯撒大帝说过一句著名的:

veni, vidi, vici。

就是我来了,我看到了,我征服了。

这个翻译成中文和英文都会丢失美感,因为原文首字母都是v,尾字母都是i。

而且一个4个字母的单词翻到中文需要4个汉字。

“我思故我在”已经很美了,拉丁原文更美更简洁:

cogito ergo sum.

关于爱情,拉丁有名言:

ubi amor, ibi dolor , 就是有爱的地方就有痛苦。

原文押韵,结构美妙。

03

还有一句amor vincit omnia, 就是爱战胜一切。

那个amor是个名词,表示爱情,如果是动词,并且表示“我爱”,就变词尾,变成 amo, 这个o表示第一人称,单数,现代时,直陈语气,主动语态。

如果改变其中任何一项特征(如变成“我被爱”,“我们爱”,“我曾经爱”,“未来爱我”),就把o替换成别的词尾。

拉丁文ad augusta per angusta,原文直翻是“从很烂的状态到很好的状态”,有苦尽甘来的意思。

注意augusta和angusta只是 “u”倒过来变成“n”,有没有体会到美感呢?

这样的“对仗工整”的例子不胜枚举,例如“disce aut discede”,翻译成英文是learn or leave, 中文就是“不学习就滚蛋”。中英文都完全表达了意思,但是还是缺少了文字里的美感: 后面的discede包含了前面的disce。这句话可以贴在我办公室的门上。

香港的官僚最怕和别人不同,怕犯错,如果让我建议香港未来的core value,我的建议会是 “dare to be different”,写成拉丁文非常美:

audeat adesse diversae。

sapientia et virtus, 就是wisdom and virtue.

04

Harvard的motto当然也是拉丁的:Veritus。很简单,就是Truth。

MIT的motto是Mens et Manus, 就是英文的 “mind and hand”, 中文是不是应该翻成“动手动脑”?MIT Logo上左边一个动手的美女,右边一个动脑的大爷。

清华大礼堂前面草地尽头有个著名的日晷,是1920年校友毕业献礼,上面刻着拉丁文Facta Non Verba,和中文“行胜于言”,是清华学生的真实写照。

所有的格言里,我最喜欢的是我女儿上的乔治5世学校(King George V School)的,这所学校是香港最早的国际学校之一,非常有历史和传统,他们的校训是honestes ante honores (honesty before glory),诚实高于荣誉,说的是内在的对自己品格的要求比外在的获得别人的崇拜更重要,文字优美而有营养。

拉丁文的妙用很多时候让人拍案叫绝。

05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Arthur Schopenhauer)是个富二代,学习完全为兴趣,精通多种语言,其中当然包括拉丁文。他的老对头是另外一个著名哲学家黑格尔。叔本华拿到柏林大学的教职后非要和黑格尔较劲,专门把上课时间定在和黑格尔同时,结果班上的人一个个跑了,最后教室空无一人。虽然讲课输了,叔本华却是最后的赢家,某年柏林爆发霍乱,他避难移居到了法兰克福,而黑格尔没有走,结果当年死于霍乱。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可以和同事较劲,但是不能和天命较劲。

叔本华是个很有个性的人,一次他和邻居因为小事争吵起来,后来大家散了,但有一个人喜欢吵架,就是赖着不走。叔本华想拉此人从椅子上起来,结果这人往后一闪,直接从楼梯翻下去了变成全身瘫痪。作为著名学者,叔本华被法院判决每月支付其生活费,药费。这人竟然坚持了20年才死,叔本华如释重负的说了句拉丁文,翻成英文是:

“The a**hole dies, the burden is lifted.” 中文可以翻译成:

“贱人死,重负释。”

中英文没觉得怎样,拉丁原文却是妙不可言,让我看完佩服得无可名状的:

Obit anus, abit on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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