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看到了买车“退一赔三”的例子,这个车主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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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国人买车的意识中,相对于价格便宜但车况不明朗的二手车而言,绝大部分人还是更加愿意付出更多的金钱成本来购买新车,因为新车一切都是新车,不用担心车辆会有历史遗留问题。但凡事都有个概率,即便是新车也不一定就没有隐患,厂家批量造车时也难免会有零部件的瑕疵甚至质量问题,并且还有部分不良经销商将二手车翻新当新车卖,消费者稍有不慎就可能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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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车充当新车卖的例子也时有发生,但“退一赔三”的情况却很少见到,可见消费者想得到经销商的三倍赔偿还是相当有难度的。

之前深圳的以为车主在当地一家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美规的奔驰GLS450越野车,因为是美规车而不是正常的国内的中规车,所以双方约定这辆车不享受厂家保修和汽车“三包”服务,但经销商承诺是一辆全新的汽车,里程表上也显示行驶了110公里,最终以110多万的价格购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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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之后车主发现自己的车子并不是一辆新车,在第三方做了检测之后发现实际上牌的时间要早于自己一年多的时间,于是将卖给他车的经销商起,诉。并且为了证明自己的车子是二手车,车主还向美国一家第三方机构开具了车辆实际上牌早于自己上牌的证明。但经销商却拿出了货物进口证明书、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等凭证。最终判定车主证据不足,退一赔三的要求不能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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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车主并不甘心吃这个哑巴亏,自己先后从美国当地车辆管理局开具了该车第一次上牌的时间为2016年、并且随后还进行过再次转手交易的凭证,除此之外梅赛德斯奔驰方面也出具了证据显示车子生产日期为2016年,这要早于经销商提供的出厂日期为2017年的凭证,也就是说经销商的材料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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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用这些材料再次上诉,最后认定该车2016年在美国出厂随后上牌,并且于2017年进行转手交易,接着才进口到国内充当新车来卖给车主的事实。并且判定经销商退还车主的购车款,赔偿车主三倍车价335.1万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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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评:笔者认为,图省心买新车时也要留个心眼,除了要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过修复痕迹之外,车子的随身合格证等材料也要查询清楚。如果遇上上述材料有问题类似的情况,那么可以向交管部门和车企来调阅车辆的上牌和出厂时间进行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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