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今年的商住樓限售,讓很多人對40年產權的房子產生了質疑。大連市場上有很多賣得不錯的40年產權的公寓,所以很多購房者對到底能不能買40年產權的房子心中充滿了疑問,同時又想搞清楚40年產權的房子和70年產權的到底有區別?今天就來給大家簡析一下。
70年大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權,一般買房時涉及的40/50/70年均是指土地使用權。對應的分別是商業用地/工業和綜合用地/民用住宅用地。
既然有年限,那就會到期,到期後怎麼辦?我國《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權期滿的,自動延續。非住宅期滿後,按相關法律規定處理。關於延續的有償性問題,《物權法》並沒有給出明確規定,而《土地法》中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期到期後續用必須交錢。所以,按照現有法律,至於是否交錢、交多少錢都沒有確定,能確定的是,你可以繼續住下去,直到慢慢變老。
40年產權與70年產權的區別
1、使用年限分別:
商用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部分50年)。
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2、稅費、土地出讓金:
商用房子交納的稅費和土地出讓金都比住宅要高。
3、按揭方式購買:
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積金貸款。使用商業貸款的,購買首付須為總價五成,商業貸款年限為10年,貸款利率上浮10%。
住宅性質的房子,可以選擇公積金貸款或商業按揭。選擇商業按揭的,首套房首付至少三成,貸款年限最長為30年,貸款利率為基準利率或更低;二套房首付至少為四成。
4、使用水電:
商用性質的房子按照商用水、電標準收取,價格較高。
住宅性質的房子,價格標準相對比較低。
5、落戶上學:
商用性質的房子,不能落戶,也不劃分學區。
住宅性質的房子,可以落戶,並可劃分學區。
但是在大連也有一些特殊的情況,比如很多40年產權的公寓也可以享用民用水電,至於學區情況也因為各公寓自身情況有不同,很多公寓在大連也是有學區的。而在大連開發區,住宅性質的房子土地使用年限也基本都在50年。因此,地方特殊性情況還需要購房者在買房前諮詢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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