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庚子清明节感怀

父母恩德大似天,

中华孝道贵承传。

十年树木结珍果,

九岁温席驱被寒。(1)

刺背报国岳母志,

奉亲割股郑儿贤。(2)

明君以孝治天下,(3)

朝野归心黎庶安。

注①《三字经》: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当所执。史载东汉年间,有江夏人黄香,九岁时母亲病逝,靠父养育。为免父劳苦,包揽家务,冬天为父温被窝,传为美谈。

②唐代永安有孝子郑兴,勤劳耕作,侍奉父母,家境贫寒。父早逝,兴守孝三年,母久病不愈,兴服侍床前,衣不解带。一天,母亲欲食肉丸汤,兴无钱买肉,即割己肉煮汤奉母,誉满桑梓。知县报于朝,唐太宗李世民诏改永安为孝义,即今之山西孝义市。县志铭曰:郑兴立本,割股奉亲,明君重德,孝诏古今。

③明君,系指明太祖朱元璋,他倡导孝道,主张以孝治天下。"不孝"被列为"十恶"大罪,处以重刑,且不在常赦之列。

七律     庚子清明节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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