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律 庚子清明節感懷

父母恩德大似天,

中華孝道貴承傳。

十年樹木結珍果,

九歲溫席驅被寒。(1)

刺背報國岳母志,

奉親割股鄭兒賢。(2)

明君以孝治天下,(3)

朝野歸心黎庶安。

注①《三字經》:香九齡,能溫席;孝於親,當所執。史載東漢年間,有江夏人黃香,九歲時母親病逝,靠父養育。為免父勞苦,包攬家務,冬天為父溫被窩,傳為美談。

②唐代永安有孝子鄭興,勤勞耕作,侍奉父母,家境貧寒。父早逝,興守孝三年,母久病不愈,興服侍床前,衣不解帶。一天,母親欲食肉丸湯,興無錢買肉,即割己肉煮湯奉母,譽滿桑梓。知縣報於朝,唐太宗李世民詔改永安為孝義,即今之山西孝義市。縣誌銘曰:鄭興立本,割股奉親,明君重德,孝詔古今。

③明君,係指明太祖朱元璋,他倡導孝道,主張以孝治天下。"不孝"被列為"十惡"大罪,處以重刑,且不在常赦之列。

七律     庚子清明節感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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