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鲁“隔空”连线 便捷高效庭审

3月27日上午,被告人杨某、王某盗窃一案在“陕西法院微法庭”开庭审理,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线出庭支持公诉,指控犯罪。此次陕鲁“隔空”连线,旨在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陕鲁“隔空”连线 便捷高效庭审

在线庭审

该案被告人杨某、王某系山东省济宁市人。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远程视频与审判员、被告人“面对面”进行隔空对话、异地示证,庭审中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辩论等环节高效有序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通过电子签名确认庭审笔录,整个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通过“微法庭”开庭,既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问题,也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诉讼效率,节约了诉讼资源,让疫情期间办案更加快捷高效。

文字:侯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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