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工作三年了,這次由於病毒影響,誤時返崗,導致失業,單位要承擔失業工資補貼嗎?

~初~


提問題朋友所提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回答:

1、主動失業:如果你是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及時返崗,而主動選擇了辭職,這種情況是你個人主動選擇離職的,肯定沒有什麼失業工資之類的可以領取

2、被動失業:如果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及時返崗位,且僅僅是因為疫情原因沒有及時返崗的,公司提前與你解除了勞動合同,這個是公司的責任,按照國家勞動合同法規定,這個是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公司就應該給你經濟補償,補償標準為2N標準,N代表你的工作年限,你工作了三年,補償你6個月工資;如果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屬於裁員性質的(公司裁員必須經過政府部門審批通過才可以的,有相關的政府審批文件),那就只能給你1N補償,公司補償你3個月工資。

3、如查你是被動失業的,你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失業保險金,具體如何領取失業保險金,你可以去社保部門去詳細諮詢一下相關的規定及需要提交的相關資料就可以了。

4、以上大概的情況就這個樣子,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JournneySun


這種情況企業要支付補償金,疫情期間,用人單位不能隨意辭退員工,否則將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在當前嚴峻的疫情下,即使企業因疫情原因導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裁員,仍然不建議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

根據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所以如果裁員要給經濟補償金。疫情期間辭退員工有補償,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支付勞動者雙倍,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南飛朱雀人力資源解說


受一起影響,工作了三年需要理智單位是否應該不及按國家規定單位在一起期間因員工為您復工是不允許堅固的,從法律上講單位是不允許這樣去做的去勞動部門去告他是有效果的,但是應受疫情影響有很多企業,現在也面臨著破產的風險資金壓力特別大,因為剛好年底爆發疫情,導致很多企業在年底做了各種績效簡晶,基本上全都已經到員工手裡了,然後連續的一到兩個月不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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