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逝了存郵政銀行的錢到期了,我去取不讓取,要開公證合理嗎?

用戶6753659415


首先,5萬元以下的存款,憑支取憑證(銀行卡、存摺、定期存單)和密碼就可以支取了。如果僅有憑證,需要進行密碼掛失,僅有密碼,就須要進行憑證掛失。這就需要本人帶身份證辦理。其次,如果支取金額超過5萬,需要攜帶存款人身份證件和代辦人身份證件,再加上存款憑證和密碼。如果存款憑證和密碼不同時具有的話,也需要進行掛失。掛失都限本人辦理。存款人去世的話,需要攜帶存款人火化證明或死亡證明,再加上財產公證書(證明遺產歸誰處理)。


金融市場參考者


父親去世了,去銀行取錢不讓你取,銀行是正當的行為,要求你去做公證只是取款的一種方法而已。

如果父親過世,那麼其財產根據具體情況來分配,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分配,無遺囑的則按照法定繼承原則上由所有法定繼承人共享。

記住,這裡是你父親的財產,那麼其在銀行裡面的錢是否是其個人財產呢,這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如果你母親還在世,那麼銀行存款首先要拿出一半來,剩下的才是所謂的遺產。

好了,父親的遺產弄清楚了,如果沒有遺囑的,那麼就是確定繼承人,從上到下,從左到右,總共三代,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沒人了的,看第二順序第三順序,以此類推。

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如果沒有弄清楚繼承人,銀行是不會將錢款直接交給任何一個繼承人的,即便你有相關親屬關係證明。

公證,就是來證明繼承人的情況以及繼承人的意思表示,但價格比較貴,除了公證之外,你也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通過判決的方式獲得繼承人情況和繼承情況的說明,起到同樣的效果,而價格較低。


周嵩律師


你不說,還可以定義為存款,憑卡或者存摺存單加密碼支取。你說了,銀行知道你是遺產還給你支取就是違法了。


生子當如李亞子


銀行要求你出具繼承公證文書,是合理的,正常程序。你父親的財產,已經是他的“遺產”,有遺囑指定的,按照遺囑指定繼承,沒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所有繼承權的人共同去辦理遺產的繼承公證。


長沙法律諮詢


去公證處辦理遺產繼承公正


玫瑰為啥不快開


存摺,銀行卡取款輸入密碼就可以的,但是存單代領需要存款人和代理人二張身份證也可以的(存單有密碼的還需輸入密碼)…除此目前由於你父親去世無法本人領取,依照法律和銀行制度需公證後才能領取的。


金猴79199906


不合理,人家有存單知密碼,可能在逝去時交了身份證,就要人家公證,是旣花錢又費神,錢少的話,就除了骨頭沒有肉了。


枇杷山人1


合理。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的情況,下兩條路:要麼就是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指定你繼承父親的遺產,那麼你可以去。要麼公證處開公證書,證明所有的合法繼承人都同意讓你去繼承,你可以去。

這就要跟你的母親。還有你的兄弟姐妹,如果你還有爺爺奶奶的情況下,都得要跟他們商量好。因為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有繼承的權利。商量好了公證處開公證書,商量不好,法院打官司得到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只有這兩條路,沒有別的招兒!銀行的要求是沒有問題的。


飲酒忘塵世


存款是個人存款,財產屬於家庭財產,只要有憑證,應該可以領。

銀行不讓領要公證,我認為不合理,就算涉及繼承等問題,這也只是家庭內部的事,不關銀行,要處理也只有法院去判。

現在這樣的規定實在影響到儲戶的存款自願、取款自由的宗旨。


老象2504


我國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家屬要取出去世者的存款,必須有公證處的證明,而且取錢時,法律上規定的所有繼承人都必須在場,銀行才能將存款當面交給相關家屬,否則銀行也會承擔法律責任。

辦理“繼承權公證”時,需要繼承人到單位開與被繼承人關係證明,配偶子女父母關係證明,同時被繼承人死亡時間證明,同時,都需要公安部門提供的證明或死亡證明。死者或子女有人事檔案的,需要複印檔案,再蓋公證章,還需要兩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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