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降低部分天然氣價格


霸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關於階段性降低霸州市非居民用管道

天然氣價格的通知

霸發改價格[2020]23號

霸州市各燃氣經營企業:

根據《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階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氣成本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通知》(冀發改能價[2020]272號)要求,階段性降低我市非居民用氣價格,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由現行的3.4元/立方米下調為3.15元/立方米。

本次調價自2月22日起執行,已經結算的非居民用氣氣量,城鎮燃氣企業要按照本次核定的價格待下次結算時核減用戶購氣成本。

鑑於城鎮燃氣企業與中石油天然氣銷售公司2020年4月1日—2021年3月31日天然氣購銷合同還未簽訂,合同氣量與門站價格政策均未敲定,因此4月份之後非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待合同氣量與門站價格政策明確後再行核算;當合同綜合購進價格變動幅度小於5%(含)時,暫維持本價格標準,調價額度納入下個調價週期統籌核算;當合同綜合購進價格變動幅度大於5%(含)時,再行調整銷售價格。

2020年3月26日


霸州:降低部分天然氣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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