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遗嘱也有“保质期”?

【公证普法】遗嘱也有“保质期”?

2019年5月,有媒体曾报道了一则新闻《“遗嘱”也有有效期!男子按“遗嘱”过户吃“闭门羹”》,讲述了当事人李磊在爷爷奶奶去世一年多后拿着公证遗嘱去房产局办理过户遭拒,因超过期限而没能如愿继承房产的故事。其实,我们每天都会接待大量的遗嘱咨询,大家普遍关心“公证遗嘱怎么办” “遗嘱内容怎么写”“子女要不要到场”“拿公证遗嘱能不能到房产局办理继承过户”这些常见问题。很少有人问起这个十分要紧的问题“遗嘱有没有保质期”。 

遗嘱留给谁

遗嘱“保质期”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遗嘱中财产留给谁

根据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把财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也可以把财产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这也是我们通常说的遗赠。媒体报告的故事中李磊作为孙子,并不在继承人之列,属于继承人以外的人,爷爷奶奶立遗嘱把房产留给他在法律上叫遗赠。 继承法对遗赠有特别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做出接受或放弃的表示,没有表示的将被视为放弃接受遗赠。而立遗嘱将财产留给继承人并没有这个时间限制,只有遗赠才存在两个月的“保质期”。报道的故事中李磊手里拿着遗嘱甚至实际住在该房子里,本以为已是房子的主人,却因错过了遗赠的“保质期”,错过了继承爷爷奶奶房产的机会。 遗赠的期限

遗赠的两个月期限从什么时候起算?

遗嘱并非从立下时开始生效,而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遗赠的两个月的“保质期”起算时间需要满足遗嘱人死亡和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两个条件。如果在遗嘱人生前就已知道,那么就应在遗嘱人死亡后的两个月内做出表示;如果是在遗嘱人去世后一段时间才知晓的,那么就从知道时开始起算。

如何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通常如何做出接受遗赠的表示?

·直接向有关部门主张权利。如房产、车辆登记部门等。

·向其他继承人表明接受遗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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