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惹禍端!擅自駕駛他人電動車肇事致人亡

好奇惹禍端!近日,河南省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判決的這起案件再次證明了這句話蘊含的道理,常某因為看到徐某新買的四輪電動車心癢難耐,擅自駕駛時因操作失誤撞到了尹某,尹某經搶救無效後死亡。魏都區人民法院對常某交通肇事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常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法院審理查明,54歲的常某經常在許昌市區跑三輪拉客。2013年6月8日16時許,常某在許繼大道與解放路交叉口附近等待客人時,看到平常聊天認識的徐某買了一輛新四輪電動車,常某便想上車試試。當時,徐某坐在副駕駛上與他人聊天,常某遂走過去拉開駕駛室的車門,坐進車內,在並未得到徐某的同意下駕駛四輪電動車在道路上行駛,沿解放北路由北向南行駛時,因操作失誤衝撞西側隔離護欄後進入非機動車道,將正在打掃衛生的尹某撞倒在地。事故發生後,常某將尹某送到醫院救治,在聽到醫院讓其繳納醫療費時逃逸。經交警部門事故調查認定,在此次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常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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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後,常某在事發的第二天便將其租住的房子退租,又盜取其姐姐的身份證後和丈夫逃往北京馬甸橋附近以撈魚蟲為生。2015年,常某的兒子生病後,常某才與丈夫回到許昌給兒子看病。之後,常某與丈夫在鄭州開了一間小餐館,在此期間常某平時都不敢出門。2019年9月25日,常某被警方抓獲歸案。

好奇惹禍端!擅自駕駛他人電動車肇事致人亡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常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常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常某認罪認罰,且系初犯,可以酌情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常某的辯護人關於被告人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的辯護意見,符合案件事實及相關法律規定,本院予以採納。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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