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冷静期 给当事人一次善意提醒

近日,惠水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到辖区岗度村法官工作站巡回审理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并利用婚姻冷静期挽救了一段婚姻,让双方当事人继续美好姻缘。

原告王某与赵某于2005年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共生育有三子女。结婚初期,双方夫妻感情尚好,但近年来,双方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认为,被告疏于照顾家庭,对孩子不够关心,没有赚钱养家,且被告有打骂原告的行为。原告为此伤心不已,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第一人民法庭立案受理后,考虑到疫情时期,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决定到该庭岗度村法官工作站巡回审理此案。案件审理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我不愿意离婚,三个孩子这么小,我不想这个家散了,希望原告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好好改正,好好赚钱养家”。

在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后,承办法官认为原被告结婚至今已有十年之久,三个孩子均尚小,离婚必然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男方自愿承认自己的错误并不同意离婚,双方尚未达到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程度。双方感情出现裂痕的主要原因系被告常嗜酒,没有好好赚钱养家,并在醉酒时打骂原告所致。

为挽救这段婚姻,修复当事人间的裂痕,承办法官和村人民调解员一道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和,给双方当事人设置6个月的冷静期,提出了修复夫妻感情的建议,希望他们三思而后行,并承诺在冷静期内对双方感情修复情况进行定期回访。针对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第一人民法庭向被告赵某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书写了《保证书》。

原告表示,为了孩子,为了家庭幸福,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并在收到法庭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向法庭撤回了起诉。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惠水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针对近来法庭辖区离婚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立足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在离婚纠纷中设置婚姻冷静期、家事调查、案后回访制度,给因易冲动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次善意的提醒,让充满人性关怀的审判维护着更多家庭和谐,留住更多孩子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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