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本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提交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发展”或“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1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情况,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出的2020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总金额合理。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8年度实施情况及2019年度预计情况的专项报告》及披露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9-15),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15亿元,实际发生金额为211亿元,未超出预计金额。

表1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近年来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结合2020年的业务发展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330亿元,主要内容如下:

表2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公司关联方介绍及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规范有关关联交易行为,2017年,公司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续签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续签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并与中国五矿、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签订了《综合服务协议》。2020年,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中国五矿续签《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

2019年8月,公司将持有的中国五矿南方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五矿有色金属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11月,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中国五矿集团(唐山曹妃甸)矿石控股有限公司、建设中国五矿曹妃甸国际矿石交易中心暨矿石期货中心项目,并将其持有的中国五矿集团(唐山曹妃甸)矿石控股有限公司74.36%的股权全部委托给五矿发展管理。中国五矿南方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中国五矿稀土稀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唐山曹妃甸)矿石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9年新增合并范围外关联方。

(一)关联方介绍

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合营企业;五矿天威钢铁有限公司和广东五矿萤石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其他关联企业均为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3公司关联方介绍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的各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历年来均未发生向本公司未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情况,根据经验和合理判断,未来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不大。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为:乙方(财务公司)为甲方(五矿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乙方存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授信额度及其他金融服务。前述存款金额(任一日存款余额)在人民币40亿元(含)以下或授信额度不超过经批准的甲方年度资金计划的,可由甲方按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本协议组织实施,不再另行逐笔报甲方董事会批准。甲乙双方承诺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具体定价方法为:(1)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商业银行同期利率;(2)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利率及承兑、开立信用证和保函收取的费用,按各具体合同的规定执行,其利率和费用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利率和费用;(3)结算业务的费用按商业银行同期结算标准执行。

2、《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主要内容为: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中国五矿)与乙方(五矿发展)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商品、代理、提供和接受劳务。甲乙双方间如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需根据交易内容签订具体合同。甲乙双方承诺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

3、《综合服务协议》

主要内容为:甲方(中国五矿)向乙方(五矿发展)提供房屋租赁、食堂管理、信息服务、电话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服务;根据实际需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服务范围。定价可参考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构成价格。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在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本公司与关联方主要发生采购商品、销售或委托销售商品以及提供劳务等关联交易,对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基础确定,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其中,相关关联方与本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价格均比照同类业务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关联方在境外为本公司提供开证或其他代理服务,均比照同类业务国际标准收取代理费用;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其他业务比照国际或国内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确定。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项下的安排均具有非排他性,协议双方有权自主选择有关交易的对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综合服务协议》的有效期均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公司需要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高冶金原材料资源的获取能力、完善海内外的营销网络和提高多种增值服务能力。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在国内和海外拥有雄厚的资源储备和完善的营销网络。因此,公司在现有货源和营销网络难以满足业务需求和客户要求时,从成本和风险的角度出发,将首选与实际控制人直接、间接控制的子公司合作,发生采购商品、销售或委托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可以实现各方的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有利于公司掌握和控制国内外的贸易资源、增加贸易机会,降低经营风险并提高盈利水平。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都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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