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利貸後無惡不作 豪橫的“放貸人”均獲刑

放高利貸後無惡不作 豪橫的“放貸人”均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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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這幾個人的名字,對捲入他們高利貸的人來說是魔鬼一樣的存在。得知他們受到法律的懲罰,不少人鬆了一口氣,多年的噩夢終於要結束了。

這是一個涉黑團伙,這次接受審判的有3人,分別是劉某、張某與馬某。在案發前的六七年時間裡,他們利用放高利貸的機會,頻頻使用不法手段,對發放高利貸的對象實施敲詐、非法拘禁,嚴重影響到他們的正常生活。

好在平湖警方把這個涉黑團伙給打掉了。隨著法官的宣判,被害人的生活得以迴歸平靜。

尋釁滋事擾人安寧

劉某等3人都來自安徽阜陽,算得上是老鄉。劉某與張某早就認識,關係也比較好。他們來平湖近20年,對平湖非常熟悉,周邊的人都以為他們是平湖當地人。再後來,他們認識了馬某,經常廝混在一起。

這些人都沒有正當職業,後來開了一家公司,主要是放高利貸。放貸的利率很高,比如借1萬元,到手只有9000元,接下來開始滾動計息,這使得有些人無法在規定時間內歸還本息。於是,他們便用惡劣手段去討錢,甚至還會要一些根本沒有借的錢。

小吳是其中一名被害人。2015年的一天,他與朋友到劉某那裡借了2萬元。過了一段時間,劉某開始要求小吳還錢,但小吳根本沒錢歸還。有一天,小吳接到父親電話,說前一天晚上家裡的門、牆壁、小區馬路上都被噴字了,不但寫了小吳的名字,還寫著“欠債不還”的大字。他們查看了監控,發現這些字就是劉某寫的。

隨後,劉某帶著人又到小吳家裡討債,態度惡劣。小吳父親一時沒有錢,向朋友借了錢還給劉某等人。小吳父親說,這次除了還款2萬元外,還另外給了6000元,因為還有兩張分別寫著4000元與2000元的“借條”。其實,這6000元是劉某他們強迫小吳父親寫的,說是利息。但小吳說,根據“規矩”,利息在借款時已經扣除了。

除對放貸對象尋釁滋事外,劉某等人也在其他領域鬧事。2014年,劉某等人通過李某的公司做了一個工地的建築垃圾回填與小河回填工程。因為工程量不大,還想長期合作,劉某與李某就沒有事先談好價格。哪知過了兩三個月,李某得知,後面的工程交給了其他公司做,李某非常惱火,說要好好算算前面工程的價格。

過了幾天,劉某等人派了一輛挖機停到工地大門口,影響施工。交涉中,劉某他們提出了30萬元的工程款,李某覺得這明顯高了,就沒有答應。隨後的日子裡,劉某等人隔三岔五來工地上,為工程款爭吵。為息事寧人,項目方最後以23.8萬元的工程款成交。

敲詐勒索強取豪奪

劉某等人更多的犯罪行為,還是圍繞高利貸展開。

方某是被劉某等人敲詐勒索的對象之一。2015年11月,方某經過朋友沈某介紹找到了劉某,借4萬元。起初稱期限1個月,利息6000元。後來,劉某突然變卦說,6000元的利息是10天一算。因為急需用錢,方某隻得同意。就這樣,扣除第一個10天的利息後,方某拿到了3.4萬元。

很快到了還利息的時間,那一天,方某與沈某一起來到銀行,通過無卡轉賬的方式向劉某轉了6000元。第二次,方某通過銀行轉賬還了3萬元。2016年1月,方某當面還了劉某2.6萬元現金,並當場要求劉某歸還借條。但劉某說借條沒帶,下次還給他。

沒想到,劉某第二天打電話說,最後還的一筆錢被沈某拿走了,要方某再還一次。方某不同意,劉某一時惱怒,來到方某那裡,從方某身上拿了鑰匙就把方某的車開走了。之後,劉某等人還把方某打了一頓。迫於無奈,方某在表哥的陪同下還給了劉某4萬元,並把借條拿了回來。前後一算,方某借了4萬元,到手3.4萬元,卻還了10.2萬元。在提審時,劉某也承認了犯罪事實。

據交代,劉某等人上門討債時,拿到的現金往往當作利息,而不是本金。由於受到恐嚇,被害人往往不敢過多言語,只能吞下自己釀的苦果。而家裡人因害怕遭到報復,也不敢報警,只能還錢以解決麻煩。如此一來,劉某等人更加囂張。

非法拘禁傷人身體

除了對借貸人進行敲詐勒索,劉某等人還對被害人實施非法拘禁,造成身體上的傷害。

莊某也向劉某等人借了錢。借款三個月後,馬某打電話給莊某,要求還利息。莊某說沒有錢還了,馬某就威脅說,這錢是劉某的,如果不還錢,劉某就會找他麻煩,劉某什麼事都做得出來。莊某很害怕,向劉某求情。劉某並不退讓,說如果不還錢的話,就把他弄到山裡挖煤去,挖一兩年也就還清了。莊某聽了更加驚慌,連忙說這錢肯定會還的,只是現在在店裡沒辦法還。這時,他央求馬某說,他們以前也算是朋友,是否能幫忙墊付一下利息,下次一起還給他們。這時,馬某有點心軟了,幫忙付掉了這次的利息。

又過了一個月,馬某打來電話,請莊某到劉某店裡去。莊某不敢推辭,吃過午飯過去了。這次,劉某是鐵了心要莊某現場還錢,還讓莊某打電話借錢來還,如果不還就不能離開。後來,莊某讓劉某他們開著車去親戚那借錢,可是沒有借到。最後,他們又回到了劉某的店裡,莊某剛坐下,一個男的揮起拳頭打在莊某鼻子上,鮮血頓時流了下來。那人還要拿菸灰缸砸莊某的頭,被馬某攔住了。這一次,從下午1時到次日凌晨1時,莊某一直在劉某他們的管控之下。

為躲避劉某等人的騷擾,莊某換了手機後離開平湖。幾個月後,莊某回到平湖做服裝生意,很快接到了劉某他們的電話。這次,莊某還掉了以前向馬某借的利息,後來又轉了1萬元。

因為餘下的錢一直無法還,莊某時刻受到劉某他們的威脅。2017年五六月份的時候,劉某他們約莊某在一家茶樓裡見面。因為沒有談攏,劉某帶的人對莊某實施毆打,頭上、胸口、肚子、背上,多處捱了打,莊某想逃也逃不掉。最終,莊某同意還4.3萬元。這次,莊某被關在茶樓裡三四個小時。莊某之後幾個月裡陸陸續續把錢還了。

在被劉某他們非法拘禁的對象裡,桐鄉人老陳也是受害較嚴重的。因為老陳一直無法還錢,馬某等人就設計圈套,讓老陳來到平湖。結果,老陳剛到平湖就被馬某等人控制起來,向他逼債。在非法拘禁的這段時間裡,馬某等人讓老陳跪在地上,對他實施毆打,並用香菸燙他,還剪了老陳的頭髮。

另外還有一名姓黃的被害人,被毆打至耳鼓膜穿孔。

如今,劉某等人受到了法律的懲罰。劉某因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被平湖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4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馬某、張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和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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