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婚前要男方在的房产证上(父母购置)写名字,意见不一如何破?

易之121


根据最新法规,结婚前如果女方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可以的,但是最新法规解释:如果双方离婚房子要看是谁出资购买,如果是男方出资首付购买并出示证据比如银行流水账单,那么房子根据市值首付比例还是男方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款那么剩下的双方各自一半。还有一种如果婚前男方全款,那么就算加了女方名字也没啥用,房子还是男方的。第三种如果双方某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并用子女的名字便单方面视为子女的个人资产不属于双方共同资产。最后说几句现在的社会没有谁会为了谁出手数十万上百万给一个陌生女子,就算是即将结婚的女人。同时女人也不要贪爱男人的财富,自己永远不能不劳而获,一定要有自己的事业和发展,所有男人不会喜欢这种女人。如果因为这个名字问题第一感情不牢靠第二最好女方陪嫁点什么双方会平衡一点。个人见解,不喜勿喷


生若直木


您好!

婚前在一方家人出资购置的房产上,非要强加自己的名字,个人很不赞同。

不赞同的原因,主要在于房产是父母出资购置。就意味着:婚还没有结,父母积累的财产先被真正的外人白白分走了。从这个角度,题主考虑一下是否对得住自己的父母,或者有没有能力为这种风险买单。

唯一能避免未来父母财产流失的手段,就是婚后俩人相亲相爱,真正一辈子好好过下去。如果这个问题题主能百分百肯定,愿意加就加吧。

既然题主提到“如何破”的问题,意味着题主处在纠结中,看来这个婚还是想结的。两个处理办法:

让女方也出资,按照出资比例划分房产份额

题主的纠结,不知道这种话能不能说出口。但是从客观角度,这种要求是不过分的。

房子本身价值巨大,而且房子一旦登记产权人之后,再要回来的难度会非常大,更何况目前俩人还没有结婚,从法律、情理角度,二人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不过现在处于恋爱中而已。

所以,本着这个原则,题主也可以用“钱”来考验一下对你的爱情——到底是把你们之间的感情放在第一位,还是把钱放在第一位。

无论男女,都一样。

通过“借款”的方式

题主可以给父母打一个借条。相当于这笔款是父母借给题主用于购房的。

这个借条可以由题主与自己的父母单独签订,万一未来涉及到房产分割的事宜,这笔借款依然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因为男方欠的钱同时是用于两个人“消费”,即便女方没有签字也无所谓,她是这笔债务的受益者,同样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这种方式下,未来分割的时候,需要双方还的是“钱”(包括利息,即增值部分),而不是房子。对于男方父母来讲,起码在钱上还是能够保住的。

当然,以上都完全是从“风险”的角度给出的建议。还是希望题主的小家庭能够和和美美。


一纸家书


写了也没用,谁出资的归谁,别想占便宜,有些人真好笑,写上了不至于光屁股走人,你光屁股进来难道不该光屁股走人吗?还想捞点走?新婚姻法规定得很好,它保护了出资的一方,也防范了骗婚的一方,想通过结婚捞钱的没门了。婚姻双方本来就应该合起来买房,共同还款,万一离婚才是拆分各自的。一旦拆分只会少不会多,那样才会让两人慎重考虑要不要离婚,离婚是会伤元气的,本来两人合力力量可以增倍,拆分以后会一下子跌下很多。所以结婚要慎重,离婚就更要慎重了。


南摄


婚姻攀比之风不可长。现在结婚动不动要房要车的,攀比之风风起云生,跟风成性,甚至夹杂私心。已经完全改变了爱情婚姻的本质,甚至于改变了家庭的主旨。

随着《婚姻法》规定的细化,特别是对婚姻财产的关于感情破裂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细化。越来越多婚姻当事人把结婚的焦点转移至当婚姻破裂后财产分割问题上。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结婚都没有结就想着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了,这样子干嘛还结什么婚呢。这也就出现本题的女方在婚前要男方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那么回到问题本身来讲,其实也很简单。从人情世故角度来讲,双方要结婚了,在男方已有的房产证写上自己的名字,也不是多大的事,毕竟以后是一家人,也就没有必要就这个问题拉扯。

当然,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置的,父母只承担了首付,而结婚后需要婚姻当事人承担余额付款,女方要求加上自己名字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全额付款了,女方就没有权利要求女方在没有结婚的情况要求加上自己,这就有点强人所难了。

而从法律角度来讲,女方的要求没有半点意义,如果双方婚姻真正到了感情破裂离婚分割财产时,即使加上女方的名字,依照现行婚姻法及其解释规定婚前固有的财产归一方当事人,女方照样到不到房产。如果女方承担了该房产首付后大部分或所有余额,但其离婚后也只能取得其支付补偿。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该归房产归女方。

最后想说的就是,什么事可以协商。最重要的是无论是爱情也好,婚姻也罢,双方当事人要坦诚互信,否则,双方之间走不了多长,即使走入了婚姻殿堂,那也将是一座坟墓。


阿攀哥


偶认为婚前男方全款或贷款已还清并无外债,女方才无理由加名字,你特么的就付个首付还嘚瑟的不要不要的,加不加名字你耍人家呢!!


用户2313350616488


说得客观现实一点,如果不同意加名字,婚后最好实行AA制,多留点心眼,如果又分手了,也不至于光屁股走人,连一个保姆都不如。现实社会一般情况是离婚后女人比男人悲哀。


15y


这应该是钻法律的空子哦,要男人的财产像强盗一样。


手机用户22138170752


那女方家的房产也要加上男方名字


公交小李


其实如果因为相爱而在一起,又何必在意房产证上面是否有自己的名字呢?

女人真正的价值不是为了结婚后依靠男人过一辈子,而是为了让自己在这个世界变得有价值而活着。

如果自己活得没有价值,别人又怎么会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你呢?反言之,自己变得值钱了,有价值的东西不是自然会上门找你吗?

如果说非要婚前让男方在房产证上面写女方名字,那么男方或许应该有一些自己的考量。

一、你和女方是否真心相爱?

一段婚姻真正长久的不是靠房子,车子,金钱等物质来维系,而是看两人是否三观相合,毕竟这是你们能否长久走下去的动力;

二、收入与能力是否对方可以接受?

这是你们能否不为每天的柴米油盐争吵的关键,毕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三、两人的家庭是否合得来?

这是你们婚后两家人能否和睦相处的关键,毕竟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结合,还是两个家庭的融合。

四、你的父母是否同意?

这是你们的婚姻能否得到你父母认可的关键,毕竟房子是你的父母买的,并不是你买的,他们有权利决定房子是否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

如果这基本的四点你们都符合,在爱情和婚姻里为了对方做出一点牺牲,我想你也是乐意的吧。

如果这四点中有其中一点你产生了犹豫,最终的决定你就需要慎重考量了。

毕竟婚姻不是儿戏,选择了之后再重来味道就变了。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谁也不愿意离婚之后再重来不是吗?


且听风吟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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