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無期徒刑!


27日,廣東省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賴月龍、謝授應性侵幼女案作出一審判決,

以強姦罪分別判處兩人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賴月龍、謝授應分別於2018年、2019年對精神發育遲滯幼女劉某實施姦淫,致被害人兩次懷孕引產,犯罪情節惡劣,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極壞。根據兩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認罪表現,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群眾代表旁聽了案件公開宣判。

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性侵幼女是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侵害幼女心身健康的犯罪行為,必須堅決依法嚴懲。

此前報道:

據廣東茂名信宜市公安局通報,2019年11月21日凌晨,經過茂名、信宜兩級公安機關縝密偵查,謝某某性侵劉某(信宜東鎮街道12歲女孩,智力殘疾二級)案告破,專案組民警抓獲犯罪嫌疑人謝某某(男,54歲,信宜市東鎮街道人)。經審訊,謝某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019年3月中旬,讀六年級的劉某被查出已懷孕9周,做了人流手術。7個月後,劉某被發現又懷孕超5周。信宜警方併案處理,擴大排查範圍,提取一些人員的DNA,和劉某兩次流產的胚胎作DNA比對。

劉某是信宜市東鎮街道人,一家四口均為殘障人士,家庭生活困難。2019年11月19日下午,在當地政府的幫助協調下,劉某一家的新房已正式動工建設。當晚,經家屬同意,劉某被送往茂名市社會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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