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要說到村霸、行霸等,

黑惡勢力可以用四個字形容!

神憎鬼厭!

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屈服於這些人的“淫威”之下,

老百姓們敢怒不敢言!

對於黑惡勢力,

我們必須嚴厲打擊,絕不姑息!

2019年10月31日上午,南寧市中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

販賣、運輸毒品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楊某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六萬、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萬元;以故意殺人罪、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郭某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以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謝某吉、雷某鋒、楊某昭、雷某永、黃某鋒、周某德、楊某天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並處人民幣五萬元至三千元不等

的罰金。

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首要分子數罪併罰被判無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

2017年下半年以來,楊某建通過籠絡、糾集吸毒人員和無業人員的方式,逐步建立了以楊某建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組織成員有郭某理、謝某吉、雷某鋒、楊某昭、雷某永、黃某鋒、周某德、楊某天等,上述成員均聽從楊某建的安排,經常糾集在一起吸食毒品,並有組織地在南寧市邕寧區龍崗片區實施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秩序,造成較惡劣社會影響。

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宣判現場

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具體實施的犯罪事實如下——

販賣毒品事實

2018年2月22日10時許,被告人楊某建、謝某吉、郭某理、黃某典(另案處理)在南寧市良慶區那黃菜市向“阿海”(另案處理)購買約3克毒品冰毒,四人吸食毒品後,楊某建搭載其餘三人到南寧市邕寧區百濟鄉。同日14時許,楊某建、郭某理在南寧市邕寧區百濟鎮百濟街百濟中學旁邊球場以人民幣500元的價格,將之前未吸食完的l小包毒品冰毒賣給閉某聰、閉某基、黃某勢。次日,公安機關將黃某勢抓獲,從其身上查獲1小包毒品冰毒(淨重0.41克)。

故意殺人、故意傷害事實

2018年2月22日,被告人楊某建、郭某理、謝某吉等人與閉某聰因毒品交易價格問題發生爭吵,雙方電話約定在南寧市邕寧區百濟鎮紅星街協商解決。當晚,被告人楊某建、郭某理、謝某吉等人在紅星街屯寧路口見到閉某聰。被告人楊某建衝上前勒住閉某聰脖子,並使用拳頭毆打閉某聰。閉某聰拿出菜刀追砍楊某建,郭某理、謝某吉見狀上前幫忙。郭某理持一根木棍擊打閉某聰頭部,致閉某聰受傷倒地。謝某吉奪走閉某聰掉落的菜刀,並在一旁謾罵,郭某理繼續使用該木棍擊打閉某聰頭部。閉某聰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敲詐勒索事實

2018年1月份,被告人楊某建組織、指揮被告人謝某吉、黃某鋒、周某德、黃某典(另案處理)等人多次對南寧市邕寧區某沙場採取阻攔車輛進出、逼迫停止經營的方式,向該沙場老闆強行索要錢款共計人民幣5000元。後楊某建各分給黃某鋒、周某德各1000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份,被告人楊某建組織、指揮被告人雷某鋒,由雷某鋒糾集了楊某昭、雷某永等人先後

多次採用阻攔道路、禁止工地車輛通行等方式,迫使南寧市邕寧區轄區內的地鐵4號線工地停工,向施工單位廣西某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強行索要錢款共計人民幣21933元。後雷某鋒將人民幣1000元上交楊某建,分給雷某永人民幣5000元,分給楊某昭人民幣2550元,其餘的錢由其留下。

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無期徒刑!敲詐勒索、故意殺人、逼停南寧地鐵4號線工程,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覆滅!

▲審判員宣讀判決書

中院根據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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