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一)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嬴政建立了对后世影响颇大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专制是决策方式,它贯穿了秦以来的中国古代史,它几乎全凭皇帝个人主观因素决定国家政策规划,将全国的权利集中在了帝王的个人手中。

中央集权制是相对于地方分权。中央集权的体制下,秦朝的地方机构如郡、县,是没有独立决策的。它们必须听从秦朝中央的安排。经济上保障透明公开,税收利于国家。文化上必须认同秦朝的主流思想并规范意识形态。除一些驻军以外,郡内不允许有私人武装和军队。

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秦朝的中央集权制度建立,经济根源是新兴的自然经济。由于它并不集中,相适应的阶级即地主阶级便有了建立集权统治的需求。然后是秦始皇的主观因素,秦始皇有了"六国破灭"的前车之鉴,加之当时岭南、河套、辽东以及北方并未完全平定。李斯果断上书要求取缔分封,设立郡县,击败了一众固执要求分封的政敌。

思想上的根源是来自战国时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商鞅变法之时,法家思想成为秦的主流思想,其要求绝对的法制、严格的酷刑。在经历了"六代明君"后,秦始皇承袭了前几代君王法制方面基本的政策。他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全国人民的法治意识上很重视。秦始皇时期的法律条文也达到了以前从未有过的数量巅峰。虽然详细但是繁琐,虽然制度化但是没有人性化(利于广大国民的综合发展)。即使这样,秦朝的国民们的法治精神仍算是形成了,将秦朝打造成了近乎完美的制度化国家机器。

秦法极其严格的特点是有两面性的。一方面如上文所述它规范了国民行为,而且整顿了吏治(尽管当时吏治和后世比清廉的多)。它严格约束官员行为,巩固了官僚政治体系。但也有不好的一面,例如"五家一伍,十家一什"一家如果犯罪,整个伍、什的人都要受罚。此举也造成了秦后期有大批流放戍卒、劳工,而间接失去了秦的民心。

皇帝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古代史的大事件。在秦朝以前,殷周时期的国家最高统治者(实际上不能严格称为最高统治者,很长一段时间内周王、殷王是作为国家的名义首领,甚至不能直接统治边远地区)称为"王"。到了战国时期,诸侯国势力崛起,众多侯、公、君都纷纷僭越等级,用起了本不属于自己的称号。秦朝建立伊始,秦始皇不满足于"王的称号",取"三皇五帝"中"皇帝"作为称号。称号仅仅是一个表面,而"里"则是他的皇帝制度。他规定皇权至上,皇位独尊,将君主和中央集权紧密联系了起来。

在皇帝制度建立之后,秦始皇浩浩荡荡地开始了官制"变革",他废除了几乎一切先秦时期带有贵族性质的成规。他在中央设立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职,分别主管朝政、监督、军事。在秦朝太尉是没有人选的虚职,由秦始皇担任国家一切军队的最高首脑。

《史记》中曾记载了秦始皇选用官吏的浩大场景,他亲自任命狱卒,天下之事无论大小都要取决于他的意思。

丞相下设"九卿"协助管理政事,被称为"三公九卿制"。

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于是经历了这样一系列措施之后,中国的国家结构、政权组织形式、政治体系都和夏商周时代画了句号。行政规划上由分封走向郡县,继而为省治埋下伏笔。贵族政治体系转变为了一皇帝为中心的官僚政治体系。国家结构由原先的宽松形式演化为了高度集权的专制、中央集权模式。种种迹象表面,西周而来的贵族体系已经走向消亡。

秦始皇发动"焚书坑儒"是法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必然后果。

后世颇有人说"焚书坑儒"被曲解,说焚的是巫书,坑的是方士。众说纷纭,没有定论,但此举无疑加强了君权。

(二)汉初的郡国并行制的兴衰

秦历二世而亡,汉高祖刘邦在平定战乱之后,吸取了前朝教训,独创出了一种"郡国并行制"。

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郡国并行制",顾名思义郡和分封国是混杂在一起的。出于政治和经济的双重需要,这种制度日渐兴起。政治上,刘邦大封同姓子弟以巩固根基不稳的新王朝,他曾深感于"秦亡,而郡守不救"。经济上,由于小农经济进一步发展,而战乱四起、时局不定,郡国并行有效的削弱了国内诸地的离心倾向。这给小农经济和商业都带来了有利的大环境。

后来,封国日益强大。诸侯国国内的经济水平、人口数量和素质、军队都日益超过了同等级的郡。汉景帝时,吴国国王刘濞联合六个诸侯国王发动了谋权篡位的"七国之乱"。好在当时的中央有足够的实力镇压了下去(周亚夫平定),之后的郡国并行制逐渐走向了衰微。

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汉武帝刘彻是一位历史上公认的明君。他也发现了郡国并行的弊端。主父偃曾上书汉武帝,表示诸侯互相私通,兼并土地,致使汉朝有分裂危机。汉武帝在主父偃的建议下遂颁布了"推恩令"。规定诸侯可以以推恩的形式将土地赐给别人,但他们只可以获得一小块归郡管辖的封地。

这种制度无疑是一步步削弱王国势力的,之后郡国并行制对于大一统王朝的危害开始逐步缩小。

(三)汉武帝的大一统措施

在基本解决了王国势力的威胁之后,汉武帝进行了为政治大一统而铺垫的"思想大一统"。

西汉建立之初所行的"黄老之学""无为而治"到了西汉中期已经不适应于大一统王朝的经济文化发展。黄老之学的内涵是遵照自然,无为中的有为。它在汉初是有一定的益处的,恢复了经济并且巩固了统治。

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六十多年之后,国力强盛,汉武帝急需一种思想可以有效的将社会现况、人民意志与大一统王朝联系起来。董仲舒创立了新的儒学体系提出一系列巩固君权、强化中央的举措,遂被汉武帝所选用。董仲舒提出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君权神授"三种本不属于儒学,甚至近似玄学和道教的思想主张。他认为君主(皇帝)不仅仅是人民的主人,他更加是可以和天感应的具有神性质的人物,皇帝又被叫做天子。这种主张表面上加重皇权,在人民和伦理道德体系中树立了皇帝的"合法性"。他的深层内涵却是可以一定程度上约束皇帝,例如某地发生地震或天灾,皇帝总会被舆论逼迫而致歉检讨自己。

"罢黜百家"随之而来,比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柔和的多,也明智的多。所以秦始皇采取的"焚书坑儒"历来受人诟病,毁誉参半。汉武帝采取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基本上没有什么异议,有也仅仅是遗憾于它的强硬专制态度。

秦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汉武帝后期,全国划分为十三个检查区(十三州部),每州下派刺史一名,刺史可以掌管州内事务,更有弹劾州内封国的权力。若封国犯罪查实,刺史上报,则封国国君与庶民同罪。

之后的中央集权制度便走上了上坡路。

参考文献:

《史记》

《汉书》

《西汉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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