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大職務犯罪窩串案:“漏網之魚”出逃8年後受審

中新網杭州3月26日電(記者 郭其鈺 通訊員 李偉)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原處長王曉平受賄案26日在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出逃8年後,王曉平作為浙江路管系統特大職務犯罪窩串案的最後一條“漏網之魚”終受審。

浙江特大職務犯罪窩串案:“漏網之魚”出逃8年後受審

王曉平被抓捕歸案。 拱墅檢察 供圖 攝

  8年前的2012年2月7日,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原局長張平平受賄一案開庭審理。這是一起涉及70餘人的窩串案,除副廳級的張平平外,另查處處級幹部20人、科級幹部32人,涉案總金額2400多萬元。

  審批權力 換錢換物

  1986年,24歲的王曉平從長沙的教師崗位回到家鄉杭州,在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工作,從運輸管理科的一名辦事員做起,歷任運輸管理科副科長、貨運科科長。2001年6月,王曉平任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處長。雖然還是正科級,但手握該省客運線路審批權力的王曉平成了各家客運公司老總眼中的“紅人”。

  隨著時間推移和職位升遷,王曉平與這些老闆逐漸產生了工作之外的“交集”。這些老闆為了和王曉平搞好關係以求在線路審批方面得到照顧,逢年過節都會“登門拜訪”。2002年至2005年每年春節前,王曉平都能收到溫州某客運公司老總送來的“過節費”。類似的受賄經歷,一共有23次,收到的賄賂有現金、超市卡,還有商場購物卡。

  2007年3月,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升格為廳級機關,王曉平升任副處級。同年6月,他在處理某線路新增、客運線路改造審批時,主動向某旅運公司總經理楊某提出借款要求。楊某二話沒說“送”上15萬元。王曉平馬上用這筆錢買了一輛車。就這樣,王曉平利用手中的審批權力陸續收受他人各種財物共計44萬餘元。

  人間蒸發 一逃8年

  2011年5月,打擊交通道路運輸管理系統職務犯罪專項行動開始。彼時已是浙江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客運管理處處長的王曉平清楚地知道,自己收受賄賂的事情很快就會暴露,等待自己的將是法律的審判,是牢獄之災。

  王曉平並不甘心就此“認輸”,他想到的不是自首也不是退贓,而是偷偷收拾起了行裝。2011年8月15日,王曉平因涉嫌受賄罪被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次日,就在剛剛被批准刑事拘留時,王曉平出逃了。公安機關立刻發佈通緝令對其進行通緝。

  但王曉平像人間蒸發一樣,始終杳無音信。多年來,他先後逃至江西玉山、雲南昆明,處處躲藏。為了掩人耳目,王曉平留起了長髮長鬚,在家裡也一直戴著帽子,平時基本不出門。

  抓獲歸案 當庭認罪

浙江特大職務犯罪窩串案:“漏網之魚”出逃8年後受審

  2018年,該案轉到拱墅區監委。此時距王曉平出逃已隔7年之久,專案組經過對在案線索的重新梳理,結合最新信息的比對研判,最終將王曉平藏身地點鎖定在雲南大理。2019年10月9日,專案組一行6人趕赴大理,在王曉平可能落腳的農家小院隔壁的旅館住下。經過多天觀察,最終一舉將王曉平抓獲。

  經初步訊問,王曉平對其受賄出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2019年10月15日,拱墅區監委對王曉平立案調查,並於次日對其採取留置措施。今年1月14日,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1月21日,拱墅區檢察院對王曉平決定逮捕。3月6日,拱墅區檢察院依法對王曉平以受賄罪提起公訴。

  3月26日,拱墅區法院遠程連線拱墅區看守所開庭審理該案。起訴書指控:2002年至2011年,被告人王曉平利用負責指導、監督、協調浙江全省道路旅客運輸業務、全省客運線路審批、省內跨市、省際旅遊客運審批和管理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金額共計44.7萬元。

  在提審王曉平時,當問到其犯罪原因,王曉平說原本對自己要求很高,但是後來慢慢放鬆了政治覺悟和警惕,因為身處路線審批等項目審批崗位掌握一定的權力,在一次次吃拿卡的過程中迷失了自己。之後逃亡的8年,王曉平沒有主動歸案,錯失了減輕處罰的機會。

  庭審中,王曉平當庭表示認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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