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網之魚”田宜民在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受審

備受關注的“趙偉棟等47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經涼州區法院一審,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維持原判,但該組織積極參加者田宜民在潛逃一年後,於2019年7月22日主動投案自首。10月28日上午,武威市涼州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漏網之魚”田宜民在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自2016年以來,被告人田宜民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夥同趙偉棟等人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轉讓債權、債務,並在公共場所隨意毆打他人,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情節惡劣,在當地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屬於黑社會性質犯罪。

“漏網之魚”田宜民在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受審

庭審中,合議庭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詳細地調查,控辯雙方就被告人田宜民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故意傷害罪等4項罪名6起犯罪事實7份證據逐一當庭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公訴機關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各自的意見。

“漏網之魚”田宜民在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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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網之魚”田宜民在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受審

“漏網之魚”田宜民在武威市涼州區法院受審

整個庭審持續6個小時,社會各界群眾、被告人家屬等80多人旁聽了案件審理。

因涉案案情複雜,案件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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