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莊:從抗擊疫情談科學決策的“剛性”理念與“鐵律”

單元莊:從抗擊疫情談科學決策的“剛性”理念與“鐵律”

單元莊

(西安朝華管理科學研究院 單元莊)目前,我國抗擊疫情取得了重大成果,給世界建樹了榜樣,產生了深遠影響。在“大考”面前,再次展示了“中國模式”的內在潛質潛能、無與倫比的決策動員力量和舉國一致的偉大“心力”!多難興邦,我們會在新的經驗與教訓基礎上更加理性科學地建設新型強大的國家。

但是,不能否認,在抗擊疫情過程中,特別是前期,存在一些應當引以為戒的問題。如災情預警信息的處置,缺乏科學記錄、評價、處置程序與系統。治亂宜用重典,應有一部相關法典,予以事前規範事中評價事後科學處置,既有利於集思廣益,裨益科學治理,又可培養公民的自覺負責意識,也令道德低下心懷叵測者望而卻步。此中,有一個現實問題必須明確:究竟是體現權威意志的“法”大,還是維護人民大眾生命安全的“理”大 ?按理講,法規制度,本質是充分彙集代表民眾利益的組織決策者(階層群體)人格意志的法規制度表現,因此,“法”與“理”在我們國家,本質是一致的,但現實卻常常錯位。

又如,對於直接影響預警分析和科學決策的專家系統的行為責任承付,同樣缺乏立法規範——專家所呈付的不僅是專業技術、水平,還有“專業責任”與道德良知,這是意義十分重大的環節;再如,抗擊疫情前期,對維護昇華了中華民族5000年生命健康、精神情操、文化與文明的珍貴遺產—中醫的相關舉措,同樣值得認真反省。

不過,更值得高度關注的是決策管理層面—人們都知曉,在東方制度體制下,管理決策是直接關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關鍵環節。這一層面不僅涉及宏觀危機決策的制度、程序、規則體系,還包括“決策者人格”的責任意識、工作作風、決策素質、操守情懷等的“公務素養”與決策心理行為“規範”問題。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即已形成以“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孤疑”為代表的系統決策理論;近代以來,吸收了《周易》、《六韜》中的東方智慧、管理思想,在西方大工業生產基礎上形成的系統決策理論,以西蒙為代表,認為“管理就是決策”。中外管理決策理論實踐的優秀成果,特別是依據中國國情與大國治理模式提煉昇華的思想、制度效能,在這次抗擊疫情中得到了充分體現,但也面臨一系列新形勢新問題,需要認真思考。

進入21世紀,第四次技術-產業-工業革命向世界全面滲透,人類面對越來越多的宏觀巨幅社會事務,如環境、人口、資源、人類與自然物種關係、按發達國家水準人類需要6-9個地球、全球“金融失信”等,均不可能由個人、私人企業、小政府和資本市場承負;與此同時,以世界性“顏色革命”的相繼失敗為轉捩點,中國、丹麥、新加坡為代表的“權威-國家-集群”國家治理模式獲得了廣泛的認可。

在此新格局新形勢下,這些牽涉幅面寬廣,直接關係一個國家地區生存發展,影響百萬、千萬、億萬人生命安全的宏觀治理決策,如何遵循科學理論、制度、規則,實現治理決策的高效、科學與規範,就愈加重要。

自2002年參與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應急決策研究》專著“應急決策”編撰,2004年撰文總結抗擊SARS過程廣、京、滬三城市治理經驗模式,結合曾實際參與的重大應急危機管理的感悟體會和所見所聞,直至對此次抗擊疫情的思考,我認為“大道至簡”,有一組宏觀層面的“剛性”理念與決策“鐵律”必須明晰,並予以高度重視。

首先,在危機信息預警層面,決策者必須清醒意識到所面對的是“不確定性”,所要做的是“對不確定做出確定性決策”。當重大危機事件來臨前,往往是信息萬分混亂駁雜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魚龍混雜難以辨析。此時,決策者必須清醒地意識到,自己面對的就是“不確定”,所要做的就是:“面對不確定作出確定性決策”!不幸的是,無數教訓表明,恰恰是在這一認 e識環節,出了偏差,貽誤了時機,釀成無窮後患。

其次,在應對危機的決策時限層面,拖延觀望比冒險果斷決策危害巨大無比。冷酷的現實表明,面對波及廣泛危害巨大的突發危機,當統計獲得的爆發危機的信息達到一定比例時(如1/3),不可觀望猶豫等待,而應當機立斷,果決應對。這樣做,可能會在危難擦肩而過時,似乎無為地造成了一些損失,招來諸多非議甚至追責。但必須明瞭:這種防患於未然帶來的損失,要遠遠小於因延誤造成的危害與損失。唐山大地震時,某一領導的果斷決策,挽救了數十萬民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就是典範。

第三,在最終決策前的“民主議策”層面,高度重視技術專家的意見。不同的宏觀巨幅危機,具有不同的技術屬性,如自然災害屬性、瘟疫屬性、軍事屬性、公共安全屬性等等。在一定治轄範圍的最高決策者做出最終決策(不是靠投票表決方式)之前,群體(主要決策者、專家系統、主管機構、媒體、民眾等)“民主議策”,往往會各執己見。此時,首先要重視專家系統的意見。

自然,這就要求專家系統的“專業決策”預案應精準科學—這是國內外普遍認定的規則。

第四,在最終決策層面,絕不可小視直覺判斷。面對突發性危機,一定治轄內最高決策者個人的決策壓力會陡然增大,而最終決策依託的往往並不僅是理性分析、民主判斷,更多是由經驗支撐的直覺判斷。這在古今中外重大應急事件的處置中屢見不鮮,甚至成為常態。

自然,這一點又與決策者個人的閱歷經驗及決策個性、責任意識密切相關。

第五,在決策實施層面,必須找到引發危機的關鍵“風險點”,將其圍殲於萌芽狀態。在災難發生前冒險做出應對風險決策時,必須找出災難可能發生的的爆發點,在“面”上充分動員警惕防範的前提下,集中力量將其殲滅與萌芽狀態,避免眉毛鬍子一把抓,儘可能將危機輻射和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內。

等等。

不能否認,針對每一種災難,會有不同的對應情景與決策。上述幾項(自然不僅僅是這幾項)原則“鐵律”也未必有多少“創新”之處。但依舊是“大道至簡”,檢討以往,不難發現,如決策者能夠自覺遵循,就會避免諸多重大失誤,大幅度減少災情危害。

目前,不是系統總結抗擊疫情經驗教訓的時間,但鑑於“疫情”已波及世界並可能再度“侵襲”我國,強調上述“剛性”理念與決策“鐵律”依舊十分必要。

同時,本文雖側重於討論宏觀危機決策,但提出的幾項原則與“鐵律”,對於微觀基層危機防範決策也完全適用。我們不會忘記,“5•12大地震中保護了全校師生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的那位可敬的校長作出的果斷決策;更不會忘記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夜青龍縣縣委書記那催人淚下的話語:

“這個板就得咱們拍。狼來了,誰們家的孩子誰抱著,是不是?47萬人的生命啊!真報出來一次大震,如果是沒有震,大不了老百姓叮幾個疙瘩再回去,老百姓再罵咱幾句,再不行咱鞠個大躬下臺。但是,如果地震預報不發,真震了,咱們愧對一方的父老鄉親。嘴上可能不認賬,心裡你過不去。”

—這就是永恆閃光的“決策者人格”與“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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