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寧波海曙發佈“鐵律”嚴防疫情,每戶每兩天指派一人外出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唐旭鋒

近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為進一步做好疫情屬地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月3日,海曙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十個一律”補充通告如下:

一、所有村(小區)憑身份證進出。

二、嚴格控制居民出行,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醫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三、所有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 管好自己、家人、親屬,帶動街坊領居,協助工作人員勸導居民按要求 不出門、不上街、不串門、不聚眾。

為落實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做好海曙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曙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疫情屬地防控工作“十個一律”通告。

宁波海曙发布“铁律”严防疫情,每户每两天指派一人外出

“十個一律”內容如下——

一、所有村(小區)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

二、本村(小區)居民進入一律實行體溫檢測。

三、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村(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寧波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向村(社區)報告。

五、居民出現發熱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

六、居民一律不串門、不集聚。

七、“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

八、村(小區)內文化、娛樂、宗教等人員密集場所一律關停。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出租房內發生疫情,一律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十、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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