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大爺血汗錢要不回 法院十天速判支持訴請

瑞金:大爺血汗錢要不回 法院十天速判支持訴請

瑞金:大爺血汗錢要不回 法院十天速判支持訴請


劉大爺今年已經71歲高齡,本應安享晚年生活,可心中卻有一樁心事未了,有一筆血汗錢三年多了一直要不回。近日,瑞金市人民法院十天便審結了一起勞務合同糾紛案,判決被告龐某應當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原告劉某工資29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20年2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計息)。劉大爺的訴訟請求在瑞金法院立案十天便全部獲得了判決支持,拿到判決書劉大爺後悔沒有更早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被告龐某承包了瑞金市某水電站改造工程及大壩加固工程,龐某於2016年10月至2017年8月聘請劉某在其承包的工地做施工員。2017年9月1日,經雙方結算,龐某尚欠劉某工資29000元,龐某向劉某出具欠條一張,欠條內容為:“今欠到劉某工資2017年共計貳萬玖仟元正(29000.00元)欠款人龐某2017年9月1號”。出具欠條後,龐某至今未付原告工資,遂引起本案訴訟。

法院審理後認為,勞務合同法律關係中,接受勞務者一方未支付勞務報酬的,提供勞務者一方有權要求其支付報酬。本案中,劉某提供了龐某向其出具的欠條,可以證明龐某為接受勞務者一方,尚欠劉某工資29000元,故劉某要求龐某支付工資29000元,法院予以支持。劉某起訴之後,龐某未及時支付原告工資,屬違約,劉某要求被告自起訴之日即2020年2月1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法院予以支持。龐某經本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和判決。綜上,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瑞金:大爺血汗錢要不回 法院十天速判支持訴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