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信用卡逾期後,為什麼跟銀行協商還款,銀行永遠都不會同意?

ABC葉小添


我是欣奇理財師,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欣奇曾經是股份制商業銀行風險崗的一員,經手處理過信用卡逾期的案例沒有上千也有幾百了。當然也接到過很多要求協商減免信用卡還款的工單,這其中有3種情況的協商申請我們大概率是不會接受的。

一、逾期情況不夠“嚴重”

這裡就要提到標準的問題了,可能對於我們普通客戶來說,幾千元的逾期也是“大數目”了,但對於商業銀行這種每日處理千萬億資金的機構來說,幾千元的信用卡欠款真的只是小意思。在後臺操作端,我們會藉助行內核心繫統篩選掉一批金額小、逾期時間較短的工單,具體的標準涉及行內條例,就不具體說了。因為這部分清單的逾期情況較輕,商業銀行判斷欠款人有能力還款,因此是不會同意協商減免的。

二、欠款人毫無還款意願

這類情況主要是針對那種多次逾期,信用度較低的客戶。他們中的一部分人可能多次逾期,長時間不歸還,對銀行的催討置之不理,在銀行內部已把其視作惡意拖欠客戶。或者是之前有大額逾期,銀行已同意減免,結果再次發生逾期情況。有此類特徵的逾期工單,除非極特殊的情況,否則我們99%是不會接受協商的。

三、已完成指標考核

還有一點原因比較功利,但確實也是實際情況。我們對信用卡逾期的不良率和逾期金額是有考核的,一般來說,只要今年的不良率指標已經完成,那麼我們對於那些減免申請大多也不會考慮了。因為一來任務已經完成,沒有動力再花大量精力去與持卡人交涉。二來今年要是核減的不良金額太大,明年的指標可能就完不成了,就是這麼現實。


欣奇理財師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持卡人未履行約定,銀行可協商可按約定催收,你這邊要態度積極,資金緊張可以拖幾個月還,付相應違約金和利息,還有應付銀行催收電話☎,徵信會有逾期記錄。


卡卡咔咔咖咖


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社會消費觀念發生巨大的變化,提前消費已經成為當前大眾主流的消費方式之一,而信用卡則是這一消費方式的重要工具之一,人人都持有一張或者幾張信用卡已經成為常態,可是很多人對信用卡的透支失去控制,超出自己的還款能力,導致信用卡出現逾期,然後又想著跟銀行協商,但令他們失望的是銀行堅決不同意,那麼銀行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態度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原則性問題

信用卡的用途主要是提前消費或者應急用,所以銀行才設定了一個免息期,就是為了給持卡人一定的時間準備資金,到還款日時候能夠還款,但是如果到了還款日持卡人不還款,那就會形成拖欠,而持卡人行為則屬於違約行為,已經違背了契約精神,這時候找銀行協商,銀行不同意是因為銀行只想按約定收回全部的信用卡拖欠款,持卡人違約是持卡人的事,但銀行不想打破這個常規,必須按約定還款,是銀行所堅持的原則。

同意跟持卡人協商說明銀行已經做出讓步,同時也意味著銀行為了錢妥協了,這要傳出去對銀行日後的催收有一定的影響,要是大家都認為銀行為了能夠收回信用卡拖欠款向持卡人妥協而同意協商,人人拖欠後都來找銀行協商,不協商不還款,給催收帶來一定的難度,所以銀行必須一開始就要堅持自己的原則,讓持卡人按約定還款。

銀行的收入問題

銀行的收入除了存款和貸款的利息差之外,有一部分是來自信用卡的利息和滯納金收入,我們都知道信用卡逾期會產生一定的利息和滯納金,而信用卡逾期的利息是很高的,如果持卡人逾期後找銀行協商減免部分利息或者滯納金,那銀行是不可能會同意的,按約定銀行收取逾期利息和滯納金是合法合規的,沒理由給持卡人減免,而且這部分的利息和滯納金是銀行的收入來源之一。

若是大家逾期後都找銀行協商,而銀行都同意給持卡人減免利息或者滯納金的話,銀行的收入就相應減少,那銀行肯定不同意,當然持卡人不還拖欠款和利息以及滯納金,銀行也會有損失,但是銀行在堅持原則的前提下還有手段針對持卡人,而這個手段就我們要說的第三個原因。

銀行可以起訴或者報案

信用卡逾期不僅會使持卡人的徵信變黑,超過一定的期限銀行可以起訴持卡人,一般來說經過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未還款的,銀行都可以起訴,若是持卡人逾期金額超過5萬元,經銀行催收無效後,銀行還可以報案抓持卡人,所以如果銀行不同意協商後,持卡人繼續拖欠,執意不還,那銀行只能起訴持卡人,或者報案抓持卡人了,不管是起訴還是報案,對持卡人來說後果都很嚴重。

一旦銀行起訴後,持卡人還是未還款,那麼法院會將持卡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持卡人從此成為失信人,出行受限制,不能乘坐飛機和高鐵,不能進行高消費,持卡人的孩子不能上私立學校,孩子畢業以後不能報考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影響重大;若是持卡人拖欠金額超過5萬,銀行報案的話,持卡人免不了蹲幾年牢。

綜上所述,有些信用卡逾期後,跟銀行協商,銀行永遠不同意的原因主要是銀行有必要堅持自己的原則,也要為自身收入問題考慮,同時又有法律法規為其催收保駕護航。


夢幻財經


一,銀行是個金額機構,換句話說是一個組織機構,你逾期後有人負責催收,但是同不同意你協商也是有人決定的,其實本身有規定可以協商處理。只是協商後對銀行沒有多少好處,為什麼要答應。

如果都可以協商了,那逾期後大家都協商銀行也不好對應收賬款進行管理!所以除非有關部門介入,不然他們是不會答應的。

二,你逾期後有利息和違約金,利息日萬分之五,違約金最低還款未還部分的月百分之五,有錢賺為什麼要和你協商?

三,逾期後對你的影響是,徵信記錄會一直存在,除非你一輩子不用徵信,催收外包出去,他們只要問第三方要結果就行,並不太影響他們的工資。

四,銀行都會計提壞賬準備,實在收不回就內部核銷處理。反正壞賬準備就是為了應對這些問題。他並不擔心你還不上會影響什麼,一年幾千億的利潤!

五,實在不行,銀行還可以起訴,通過法律手段來催收,起訴後你不還就納入失信人名單,對你造成非常大的影響,當你有錢了,你就會自己去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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