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察院技術部門助力 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案件

省檢察院技術部門助力 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案件

省檢察院技術部門助力 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案件

省檢察院技術部門助力 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成功辦理一起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案件

近日,在省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的幫助下,由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民行檢察部門介入辦理的一起汙染環境案,環境修復有了初步結果,經辦案檢察官與涉嫌汙染環境罪的嫌疑人法律宣講和法治警示,嫌疑人主動簽訂了環境修復協議。

3月7日,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民行檢察部門受理了一起環境汙染公益訴訟案件。在邯山區馬莊鄉小北堡村西北的一箇舊電瓶回收站內,犯罪嫌疑人閆某某、彭某某等人在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收集處置報廢鉛蓄電池。鑑於回收站現場已經堆滿雜物,對於當時汙染位置和土壤現狀很難辨認出來。為了全面直觀地查清土壤汙染情況和修復條件,邯山區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配合民行檢察部門協同公安、環保相關執法人員一起到汙染現場,重新對汙染情況進行實地勘查。經查發現,處置電瓶液的地點共有四處,均成不規則形狀,每處的面積約0.3平方米。其間,省檢察院檢察技術處通過公安部門執法記錄儀中的原始圖像資料進行清晰化處理後,對相應疑似汙染地點進行了重點標註,為邯山區檢察院檢察技術部門運用聲像技術進行現場勘查提供了重要參考建議。經第三方專業機構對該回收站周邊土壤進行監測,分別在案發回收站正東200米處和正西800米處進行採樣分析,監測土壤鉛含量均超出檢出限。

鑑於修復成本高、難度大,承辦檢察官委託專業環保技術單位進行賠償數額評估,同時以“恢復性司法理念”為指導,適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多次向本案涉嫌汙染犯罪嫌疑人宣講法律政策,使其認罪悔過並主動簽訂修復協議,待賠償數額確定後,繳納賠償金用於修復被汙染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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