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发布《致全市“三农”主体、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的公开信》

“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朋友们: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三农”、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近日,辽宁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辽财金规〔2020〕1号),省财政将对获得再贷款支持的“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财政贴息。

“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我市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专项贷款。我市发放支农支小再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包括:辽阳银行、辽东农商银行、灯塔农商银行、太子河村镇银行、灯塔村镇银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 50 个基点。辽宁省财政厅将在人民银行沈阳分行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基础上,对获得再贷款支持的“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给予贷款额1%的财政贴息。发放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于每季度末向辽阳市财政局据实申请贴息资金,辽阳市财政局在收到有关材料后,与中国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核对数据,报省财政厅确认后,由辽阳市财政局将贴息资金拨付给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结息时,原则上应直接免收与辽宁省财政贴息资金等额的利息。

本贴息政策适用于2020年2月26日至 2020年6月30日期间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优惠信贷资金要全部用于复工复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三农”主体、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登陆辽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http://czj.liaoyang.gov.cn/)了解贴息政策详细信息。

贴息咨询电话:辽阳市财政局 李旻2289097

贷款咨询电话:辽阳银行 李佳男 3733395

太子河村镇银行 金爱博 4221655

辽东农村商业银行 杨超 2680816

灯塔农村商业银行 杨丽波 15641986001

灯塔村镇银行 李瑞雪 3509805

辽阳市财政局

人民银行辽阳市中心支行

辽阳市金融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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