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角度,四个标准,“小微”红利千万不能错误享受



“小微”是对各类可以享受特定优惠政策的企业的统称,要站在不同的角度来判断一个企业是否符合享受“小微”优惠的条件。

角度一:增值税优惠中的“小微”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由此可见,增值税税收减免政策中所说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

这里的条件就是销售额的条件,销售额如何判断呢,只需掌握以下几个要点就够了:

一、含本数不含税

首先文件在提到销售额时明确标明了“含本数”字样;其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额。故“月10 季30”含本数但不含增值税。

二、合并算有例外

合并是指将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在内的所有应税行为合并计算销售额,据以判断是否达到上述免税标准。

而例外是指不动产的两个例外特殊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超过月或季销售额标准,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的,其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其他销售额继续免征增值税。

(二)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需注意的是,这里仅指自然人个人,与个体工商户无关。

三、纳税期可选择

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变更纳税期限任意时间均可提出,但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四、差额后再对照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大”转“小”近尾声

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并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优惠。

需注意的是这里的年累计销售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按差额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角度二:所得税优惠中的“小微”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小微”是指小型微利企业,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上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小型微利企业按季预缴,申报享受,系统“自动识别、自动计算、自动成表”。

角度三:融资优惠中的“小微”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有关税收政策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l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融资优惠中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划型标准分行业,分别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三个指标对企业类型进行了划分。

角度四:免征残保金的“小微”

残疾人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2017年4月1日起,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这个“小微”只与职工人数有关。

人数怎么确定呢?要区分用工方式来对待:

(1)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3)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5)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注意,这里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综上所述,企业享受优惠的角度不同,“小微”的判断标准便不同,所以要享“小微”优惠,需要先给自己定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