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小微”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ZAKER 哈尔滨记者 于勇澜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哈尔滨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实施细则》近日出台。按照规定,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2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10%),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 , 按照实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每人 15 万元计算 , 给予小微企业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小微”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按照要求,相关小微企业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规违法信用记录;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2 年;财政部门根据贷款合同签订日最近一个月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50% 给予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不予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具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产能过剩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技校及职高毕业生、随军家属等。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自提交申请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对不予审批的 , 须对审请人说明理由。本细则执行期限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解除为止。各县(市)可以参照执行。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办要件:

(一)《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及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招用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2. 就业困难人员,凭《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3. 复员转业退役人员,凭复员转业退役证件或证明;

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小微”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4. 刑满释放人员,凭刑满释放证明;

5. 高校毕业生,凭《高校毕业证》;

6.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凭互联网《哈尔滨市化解过剩产能企业人员名单》;

7.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凭互联网《哈尔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

8. 技校和职高毕业生,凭毕业证;

9. 随军家属,凭配偶的《军人证》和《结婚证》;

(四)与招用人员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工资表(企业近 12 个月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六)企业缴纳社保台账明细表(网站打印即可);

(七)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反担保证明材料;

(九)经办银行、担保中心等部门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办流程:

(一)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经办银行及联合办公的担保中心提出贷款及担保申请,经办银行和担保中心受理审核;

(二)人社部门对小微企业招用人员资格及招用比例等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三)经办银行与担保中心对小微企业开展现场调查;

助力企业共渡难关,“小微”可申请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四)以上审核、调查合格的,小微企业分别与经办银行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与担保中心签订反担保合同;

(五)担保中心履行完反担保手续后 , 通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六)经办银行定期为小微企业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拨付贴息资金。

无需担保的申办流程:

(一)经办银行对有贷款需求的小微企业招用人员资格及招用比例等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二)人社部门审核认定合格的,经办银行发放贷款;

(三)经办银行定期为小微企业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拨付贴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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