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變“出租房”,查!我市集中整治保障房違規行為

網傳部分保障房家庭將房屋轉借、轉租,公租房變“出租房”,引熱議。為進一步加大保障房管理力度,從嚴從重整治保障房小區各類違規行為,2020年伊始,市住房保障部門針對市本級多個已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小區內公共租賃住房、廉租住房承租對象和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家庭,開展轉借、轉租、空置以及故意拖欠租金等違規行為集中專項整治活動。該局市場監管科目前對所有中介機構,從事保障房出租業務的,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市住房保障中心從多個網站了解相關信息,

有中介及保障房對象掛出出租信息二十多條,已分別進行違規處理。

公租房是國家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其產權不歸個人所有,嚴禁任何承租家庭對外轉租、轉讓等違規行為。

這次整治的主要內容包括:違規空置、轉借、轉租或擅自調換保障性住房的;利用保障性住房從事經營行為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保障性住房的;承租人存在故意拖欠保障性住房租金行為6個月以上的;經濟適用住房違規私下買賣等行為的。

同時,再次核查中籤對象資格。針對保障房小區怡廬苑二期即將交付的情況,市住建局積極開展怡廬苑二期住房保障資格對象動態核查,並在核查中及時發現了110戶因多種原因已不符合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中籤對象。

全市保障房小區開展整治活動,採取入戶調查、本人如實反映、群眾投訴、排查中介及網站出租信息等方式開展調查。市住建局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摸底、整改告知和重點清理,進一步把公租房動態管理工作抓實抓細,對動態管理活動有違規和不符合保障資格的對象,通過“取消保障資格不予交房、收回房屋、系統凍結資格”等方式進行了集中整改,及時清理出了空置的房源。對拒不整改的家庭一律進行清退處理,如有拒不騰退房屋的,採取法律措施予以執行,並在媒體公開發,納入個人徵信。

截至目前,市住建局取消因住房條件改善不再符合住房保障資格的承租戶371戶,對欠租承租戶下發限期整改通知單281份,對拒不繳納租金的承租戶下發清退通知單228份。

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防疫鬥爭和業務開展“兩手抓、兩不誤”,市住建局在積極做好各保障房小區、幫扶社區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全力以赴推進保障房各項動態管理工作穩步推進。全面助力保障房公平公正使用,讓真正需要住房的人“住有所居”,增強住房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肖譯 九江報業融媒記者 談思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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