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採花賊10年犯案182起,一直相安無事,受害人為什麼不報官?

在古代,雖然有官府的管控,但是對於一些尋常老百姓的照顧也是有限的,所以社會治安並不是很好,時常會有一些作奸犯科的人出現,常對一些婦人進行侵害,在古代他們被叫做“採花賊”。

在明朝時期,有一位採花賊連續作案182起,卻沒有婦女選擇報官,他究竟是用的什麼辦法呢?

明朝採花賊10年犯案182起,一直相安無事,受害人為什麼不報官?

在明朝成化年間,桑衝遊手好閒時聽人說到,家住大同府山陰縣的谷才,善於男扮女裝,以教授女子針線活計為名,暗行奸宿,淫遊18年,從未敗事。桑衝聞說心動,就去大同府尋訪,在南關居民王長家裡找到了谷才,即拜他為師。

沒想到這個谷才還真的就教給了他,讓他把自己臉上收拾的乾乾淨淨之後,給桑衝戴上了假髮。在谷才的家中又學習女紅,什麼描剪花樣,刺繡荷包都不在話下,就連下廚做飯都交給了他。光這兩樣還是不夠的,還要學著會說話,博取別人的注意力,利用他人的心理進行行騙,如何進行狡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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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之後,桑衝學成歸去。在回家的道路上,桑衝試了試自己學到的“手藝”,沒想到成功了,這就給了他繼續作惡的底氣。之後行騙,慣用的手法就是謊稱自己是家住某地的婦人,丈夫因為不幸的意外去世,不能忍受夫家族人的虐待,偷偷跑出來的。

利用別人的同情心理,成功的讓他人對桑衝降低的防禦的心理,然後就去投奔百姓做幫工,向別人講述“悲慘遭遇”,然後取得主人的完全信任之後就開始露出狐狸尾巴。

當時大戶人家男女之防極嚴,大姑娘小媳婦皆深居閨閣,足不出戶。"教作女工"的意義,不僅是傳授一些家政技藝,還兼有趁此機會,讓這些廣有見聞的同性陪伴起居、聊解煩悶的作用。為此,桑衝總能比較順利地獲得和這些被害婦女同宿一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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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作案手法,是故意講些"風話",挑逗受害人情慾,或詭稱"作戲",即誘使被害人同其模仿男女之樂,趁機誘騙得手。

無論是被桑衝哄騙得手的還是被強施姦淫的,事後從自保"名節"計,都遮羞含辱,不敢聲張。以致於之前被傷害的182個人都沒有聲張。

事情的敗露是在一戶叫高員外的家中,桑衝本來是衝著高家小姐的美色而來,但是沒成想自己被高員外看中。高員外半夜偷偷摸進他住的屋子中,把桑衝推倒在炕上,解開衣服才發現是個男人。這一下事情全部敗露,高家人扭送桑衝去了官府。

十一月二十日,掌都察院事太子少保兼左都御史王等具題:"臣等看得桑衝所犯,死有餘辜,其所供任茂等俱各習學前述,四散淫。欲將桑衝問擬死罪,仍行各處巡按御史挨拿任茂等解京,一體問罪,以儆將來。及前項婦女,俱被桑衝以術迷亂,其淫非出本心,又幹礙人眾,亦合免其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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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桑衝被處死,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不要做惡事,多行不義必自斃!諷刺意味極強,類似的生活小哲理都被蒲松齡收錄在其小說《聊齋志異》中,蒲先生真是個會講故事的人。他講的故事扣人心絃,引人入勝,讓人讀之,欲罷不能。

比起改編網絡小說的熱潮,《聊齋志異》這樣的中國古典文學名著更經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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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著小說通過鮮明生動的“神仙狐鬼精魅”形象,揭露、反抗黑暗的封建束縛,蘊含豐富深刻的思想。

郭沫若稱讚:“寫鬼寫妖高人一等,刺貪刺虐入骨三分。”

魯迅也給了好評:“《聊齋志異》獨於詳盡之處,示以平常,使花妖狐魅,多是人情,和易可親,忘為異類,而又偶見鶻突,知復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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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神、仙、妖的刻畫,透露人、情、世、態,弘揚中國歷史文化,打造一個亦真亦幻的神話世界。

《聊齋志異》更是中國古典文學中被翻譯語種最多的小說,它不僅是民間鬼故事大集合驚悚怪異之外,更有情誼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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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先生曾經評價《聊齋志異》“鬼狐有性格,笑罵成文章”可以說聊齋裡的鬼狐,比人更像人。想象力豐富的朋友,不要在晚上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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