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和:最高獎勵一萬元!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快舉報

春暖花開,罌粟即將進入開花期,為預防和懲治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違法犯罪活動滋生,南和公安採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有獎舉報力度,對非法種植罌粟的行為堅決說不。

南和:最高獎勵一萬元!發現非法種植罌粟快舉報

每年三月份正是罌粟花生長的季節,它葉片碧綠,花朵五彩繽紛,莖株婷婷玉立,蒴果高高在上,但從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鴉片、嗎啡、海洛因等毒品。因此,罌粟成為了製造毒品的重要毒品原植物。

罌粟花雖美,但是做為毒品原植物,為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禁止私種,一株也不行,有些群眾聽信“偏方”認為罌粟能治病、止痛,還可以用來煲湯、製茶,仍然偷偷種植罌粟。

在此,南和警方提醒大家:罌粟,一株都不能種,做為佐料也不行!路遇罌粟或者發現有人種植罌粟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查證屬實後就有獎勵,公安機關會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根據河北省《毒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規定:舉報正在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視情獎勵200元至1萬元。經舉報人提供線索,公安機關抓獲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1人獎勵2000元。

舉報電話:110

聶警官:13393298616

安警官:17733009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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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禁毒條例》經河北省人大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於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禁止非法種植罌粟、古柯植物、大麻植物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可以用於提煉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禁止走私或者非法買賣、運輸、郵寄、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公安機關和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自然資源等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展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巡查,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予以制止、剷除。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發現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的,應當及時予以制止、剷除,並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對於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以及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未經滅活的罌粟等毒品原植物種子或者幼苗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刑法與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嚴懲,對構成犯罪的,最高處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金。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培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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