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母親進過看守所,對她子女的今後工作有影響嗎?

向道銀873


看守所是幹什麼的呢?看守所是公安機關直接管轄的用於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以及使用已判決的刑期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或者拘役犯罪人員的服刑場所。(這個定義是小編下的,請參考,勿噴)

也就是說看守所不是監獄,主要關押的處於偵查期間的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員,但是本著方便和效率原則也承擔部分監獄職能。而監獄關的都是已判決的犯罪分子。

說白了,看守所裡關著兩類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

看守所裡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雖然被採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但是有可能最後經過法院判決成為犯罪人員,也有可能經過偵查,沒有犯罪,如果沒有犯罪,那麼不僅對子女今後工作任何影響,本人還可以想做出限制人身自由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國家賠償。

但是經過偵查,然後被移送檢察機關,最後經過審判確定有罪,最終成為犯罪人員,尤其故意犯罪或者重大惡意犯罪,那麼子女將來在考取公務員、考軍校、警校時,當兵等在政審環節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看守裡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在看守所服刑的犯罪分子,而且也涉及到故意犯罪或者重大惡意犯罪,子女將來就業涉及政審上也會到影響,但是如果過失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等影響不會太大。



大東北的小豆包


如小編所說的那位母親進過看守所,有兩種可能情況:

1、案件進入起訴期後因證據不足或其它情況而撤銷案件後,被解除刑事拘留的。那就不會有刑事犯罪記錄,也就不會對子女報考公務員之類有影響。

2、經過起訴法院判刑的,因剩餘刑期不足三個月而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的。那也就已經有了刑事犯罪記錄,也就是俗稱的案底,那子女無法通過政審而沒辦法報考公務員或軍校類。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

注意,關押在看守所的主要的還只是犯罪嫌疑人,還未被法院判刑的,都不算是有刑事犯罪記錄。

還有一種情況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秦半山1979


有沒有影響不取決於進沒進過看守所,而是取決於有沒有付過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判刑沒有,如過僅僅是調查絕對沒有影響,如果判過刑就影響孩子的政審了,但是也有變通的方法,讓父母離婚,孩子跟隨父親就影響不到孩子了……


正道之光bbb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如果子女人很好,肯定沒影響

如果子女也是有這樣那樣比較明顯的問題

估計就會被人指指點點,然後影響工作了

不過真這樣的話,可以選擇另外一個城市啊

為什麼要在都認識你們的地方受氣


泰安日報


進看守所,與犯罪是兩種概念!37天內釋放的犯罪嫌疑人不要太多!釋放了意為著沒有犯罪!你說沒有犯罪與她子女有什麼關係呢?


阿杰36414234


如果被判到了,肯定有影響。如果案件撤了,就沒影響了。


131遊客131


沒影響,唯一的影響就是你要為你母親的事奔走並去探望


明炫網絡


按道理是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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