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芯股份IPO陷入專利訴訟“泥潭”
招股書顯示,敏芯股份是一家以MEMS傳感器研發與銷售為主的半導體芯片設計公司。目前主要擁有的核心技術有9項,其中涉及“麥克風”產品的核心技術有3項。不過,擁有核心技術的敏芯股份卻陷入專利侵權訴訟。
2019年7月,直接競爭對手、有“藍牙一哥”之稱的歌爾股份,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敏芯股份侵害原告擁有的實用新型專利權,請求判令敏芯股份賠償1000萬元、承擔訴訟費用等。
在招股書中,敏芯股份就指出,雖然公司已採取了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但仍然存在部分核心技術被競爭對手模仿或惡意訴訟的可能性。
第一輪問詢回覆中,敏芯股份更有一段頗為“露骨”的話語:“發行人作為行業內新興競爭者的角色引致傳統競爭對手的顯著危機感,並因此無法避免傳統競爭對手以扼殺競爭、阻礙發行人IPO為主要目的提起的訴訟。”
一般來說,主觀性過強的話語較少在上市申報文件中出現。據悉,這份問詢回覆由發行人及其保薦機構共同完成,而敏芯股份的保薦機構為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還具有爭議的一點是,敏芯股份的三位主要創始人之一、副總經理梅嘉欣,在碩士畢業後任職於歌爾股份,其在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之間,擔任歌爾股份技術經理。
不僅如此,涉案的實用新型專利與梅嘉欣主管工作存在一定重疊。資料顯示,梅嘉欣主管敏芯股份各MEMS傳感器的封裝以及測試技術研發工作。
這也成為影響訴訟的重要因素。此前7月的訴訟尚未開庭,2019 年11月,歌爾股份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敏芯股份侵害其“”號發明專利。同月,北京歌爾泰克科技有限公司(系歌爾股份全資子公司)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確認“”號發明專利為梅嘉欣的職務發明。
在第二輪問詢回覆中,敏芯股份否認涉案發明專利為梅嘉欣的職務發明。
專利訴訟成科創板IPO“絆腳石”
調查發現,不少企業在科創板IPO過程中都曾遭到來自同行的“專利訴訟”。
2019年3月22日,安翰科技(武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翰科技”)的科創板上市申請獲得受理,為首批獲受理的9家企業之一;2019年5月10日,重慶金山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重慶金山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重慶金山”)向安翰科技提起了8項專利侵權訴訟;同月,安翰科技對重慶金山提起“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
這樁訴訟直接導致了安翰科技上市折戟。2019年11月25日,安翰科技終止科創板上市,理由為“鑑於相關訴訟涉及公司主營業務,訴訟週期較長,預計無法在審核時限內徹底解決上述訴訟事項。”
對於該8項涉案專利,2019年11月2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作出了6項涉案專利“宣告專利全部無效”,2項涉案專利“維持專利權有效”的決定。也就是說,國家知識產權局判定其中6項對安翰科技專利侵權的訴訟基礎並不成立。當時安翰科技表示,將繼續對“維持專利權有效”的2項專利進行訴訟,並且對重慶金山的“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糾紛”的訴訟將繼續進行。
無獨有偶,上海晶豐明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豐明源”)在科創板上市過程中也同樣遭遇競爭對手的專利訴訟。
2019年7月22日,科創板上會的前一天,晶豐明源接到了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應訴通知書》等訴訟材料——競爭對手矽力傑半導體技術(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矽力傑)”起訴晶豐明源侵犯其3項專利。7月23日早間,科創板上市委發佈公告稱,因晶豐明源在上市委審議會議公告發布後出現涉訴事項,根據上交所相關規則規定,本次上市委審議會議取消審議晶豐明源發行上市申請。
直到2019年8月26日,晶豐明源才首發過會。同時,晶豐明源實際控制人出具“兜底”承諾——本人將承擔判決結果確定的賠償金或訴訟費用,及因訴訟案件導致的公司生產、經營損失,以保證不因上述可能存在的賠償致使公司和公司未來上市後的公眾股東遭受任何損失。
除了安翰科技和晶豐明源外,福昕軟件申請科創板IPO期間,其與金山辦公的專利訴訟仍在審理期;光峰科技登陸科創板一週,被臺達電子訴訟其存在3項專利侵權;長陽科技登陸科創板尚不足一月被東麗株式會社起訴專利侵權。
企業上市如何邁過專利訴訟“坎”?
科創板以科技創新型、知識產權密集型企業為主,“專利”是企業重要的核心資產和競爭力的體現。《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提出“優先支持符合國家戰略,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科技創新能力突出”的企業。而3月20日證監會發布的《科創屬性評價指引(試行)》更是將“形成主營業務收入的發明專利5項以上”,作為三個常規指標之一。
專利訴訟是企業IPO過程的一個重要披露事項。從科創板創立到現在,已經出現了多起因專利糾紛等問題影響企業IPO進程的事件。對此,江蘇匯智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江蘇大學專利培育與運營中心主任韓奎國提到,專利訴訟越來越成為企業市場競爭的手段。
“尤其是對技術型企業,專利訴訟不僅可能導致市場禁入的嚴重後果,還會對公眾造成一定的心理影響,影響被告方的市場‘好感度’。”
顯然,在上市階段和企業持續經營中,專利訴訟的影響都會被放大,甚至可能阻礙企業的上市進程和戰略發展。
此次敏芯股份專利糾紛一事,其三位主要創始人之一、副總經理梅嘉欣曾任職於歌爾股份的經歷,同樣是輿論的焦點。韓奎國也表示,技術人員是創新企業的核心資產,人員的流動性對企業造成的影響較大,這種影響不僅對原單位存在技術流失的風險,對新單位也存在捲入糾紛的麻煩。因此企業應從人員入職開始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評估知識產權風險,並在合同中明確知識產權權屬、保密等條款,離職時進行必要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簽署等。這在《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中也有專門的要求。
作為國家知識產權品牌服務機構,匯智知識產權不僅參與起草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高等學校知識產權管理規範》《科研機構知識產權管理規範》等一系列國家標準,也為眾多知名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服務。而韓奎國既是專利代理師,也是國家百名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江蘇省知識產權領軍人才。
企業如何避免專利方面的糾紛?
韓奎國格外強調:避免專利糾紛,重要的工作要放到事前。企業首先要建立尊重知識產權的文化、形成保護知識產權的制度體系,國家標準《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範》是提升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能力的有效工具,企業應充分學習標準的要求,並在內部形成貫穿研發、採購、生產、銷售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有效降低知識產權風險。以研發為例,企業應在立項前就開展專利信息分析,確保研發方向上無知識產權風險,同時需要對創新的技術方案進行合理的專利佈局,包括國內、國外市場涉及的區域。
對於正在進行IPO的企業來說,若發生相關動向,應即刻開展專利風險分析、瞭解企業可能面臨的專利侵權風險情況,並提前通過談判等方式解決可能存在的專利糾紛風險;一旦發生專利糾紛,要進行有效的評估,確定對方專利權的穩定性和侵權風險大小,並採取適宜的方式解決,最小化對企業經營的影響。
而在訴訟結束後,企業應當分析知識產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培養專業的知識產權人員、合作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實現對核心技術的專利佈局,並適當根據競爭情況進行防禦性專利的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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