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3月26日讯(记者 颜秉显)3月24日,菏泽市东明县大屯镇南孟村一男子谎报警情被行政拘留3日。
3月23日下午5时许,东明县大屯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南孟村一男子拨打110报警称自己打死一个人,要去自首。接警后,所长张国栋第一时间带队赶赴现场,指挥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机制。张国栋等人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报警人与案发现场,经电话多次与报警人联系,报警电话始终无法接通。后经调查发现,系该村村民李某酒后因琐事与其姑父发生纠纷,为泄私愤,拨打110谎报警情。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东明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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