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嶺南啥都吃的生猛飲食習俗自古便已養成

嶺南,在歷史上,大致指我國今天的廣西,廣東,海南,福建西南部和臺灣等地。這個地區屬熱帶、亞熱帶氣候,雨水充足,多山多江河,動植物資源眾多,不管是天上飛的,地上跑的,還是水裡遊的,地裡鑽的,在這裡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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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在嶺南未開發以前,這裡在古代就一直被中原的歷代政權認為是蠻夷之地,雖說自然資源豐富,但生存條件也極為惡劣,這裡瘴癘盛行,溼熱蚊蟲多,瘧疾橫行,雨林沼澤分佈廣闊,也就造就了毒蛇猛獸遍地都是。有可能今天一大早出去摘個果子或獵只兔子什麼的,有可能就回不來了,就算回來了也有大概率染上瘧疾,這每天出門都得跟家人提前交代好後事吶,要不走得太匆忙了落下孤兒寡母可怎麼辦。所以早期的嶺南人壽命一般都不高。

直到北宋時期,這裡仍是罷黜流放官員的地方,比如大名鼎鼎的北宋第一吃貨博主蘇東坡就曾被貶至此。正因為此地環境惡劣,居住此地的古越人就不得不進行廣泛的食源開發,久而久之造就了該地人民敢吃、會吃、愛吃、能吃的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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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相對來說,上帝是公平的,給古代嶺南人惡劣的生存環境的同時,又給了他們豐富的自然資源。比如這裡遍地野果,在中原地區尚屬貴重的水果,在這裡隨處可以採集獲取,跟不要錢似的,不對,本來就不要錢,當時中原人來這裡看到嶺南水果,吃嶺南水果的場景正如今天日韓人民來我國大啖水果的場景。

另一方面江河湖泊眾多,又瀕臨海洋,使得這裡水產資源豐富,而在長期的食用海鮮過程中,總結出瞭如何去除腥味的經驗,這一飲食習慣一直影響到後代,使得今天嶺南地區的人民喜食海鮮和擅烹海鮮的特色聞名全國,但痛風的病患人群也是全國居首。晉張華《博物志》載:“東南之人食水產,……龜、螺、蛤以為珍味,不覺其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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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水裡遊的都能吃了,那陸地上走動的更不用講了。野味也是古越人的一大嗜好,《淮南子·精神訓》道:“越人得髯蛇以為上餚,中國得之而棄之無用。”可見在中原人棄之不食的蛇在越人看來,卻是上好的佳餚,而越人擅烹蛇肉的風尚,至今在廣東等地區依存。

朱彧的《萍州可談》記載了這麼一則故事:北宋吃貨博主蘇東坡被貶至惠州時,其夫人朝雲有次上街,看到有賣羹湯的,以為是海鮮,便買了一盞食用。當她吃完後得知是蛇羹後,馬上吐了出來,之後“病數月竟死”。而東坡夫人吃蛇羹不久便去世的原因到底是給嚇得發病的,還是原本就有舊疾,尚很難說。

因為也沒見東坡先生去攤主那邊鬧事,北宋又沒食藥監局,也沒法取證。不過嶺南人吃蛇,不管有毒與否,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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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劉恂《嶺表錄異》也有記載嶺南人好食野味的習俗:鴞(xiāo,即貓頭鷹),用以制鴞炙;孔雀,用以制脯、臘;鷓鴣,用以制羹、脯等。

周去非《嶺外代答》載:“至於遇蛇必捕,不問短長;遇鼠必執,不別小大。蝙蝠之可惡,蛤蚧之可畏,蝗蟲之微生,悉取而燎食之。蜂房之毒,麻蟲之穢,悉炒而食之。蝗蟲之卵,天蝦之翼,悉炸而食之。”

可見嶺南地區的人,對於野味,不是烤就是炒,甚至還有用炸的,真是無所不食。這些飲食風俗都與早期古越人當時低下的生產水平分不開的,當時可供給的食物十分有限,使他們不得不依賴自然的恩賜,而得天獨厚豐富的天然飲食資源,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約了他們的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發展,遂使得他們的採集漁獵的經濟模式世代延續下去,久而久之,便出現了與中原地區風格迥異的飲食之風,而這股生猛的飲食之風在今日的閩粵人身上依舊有不少遺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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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文明社會發展到今天,鑑於過去的飲食史發現,食用野味是極其危險的,這主要是許多野味是各種病毒的載體或源頭,這直接危害到了人類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於野味我們要禁止捕獲乃至食用,這不僅僅是為了我們個人的健康飲食問題,還在於維護生態平衡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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