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1實習期酒駕

2020年03月17日20時02分許,莊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1K***的小型轎車沿臨潁縣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潁川大道交叉口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

測試結果為:67.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核查,該駕駛員的駕駛證屬於實習期,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1500元的處罰,由於其駕駛證屬於實習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夠12分對其駕駛資格予以註銷。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020年03月23日23時57分許,孫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06***的小型轎車由北向南行駛至鄲石329省道185公里北5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47.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查詢司機孫某某於2019年06月14日初次申領的C1駕駛證,該駕駛員的駕駛證屬於實習期,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罰款1500元的處罰,由於其駕駛證屬於實習期,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夠12分對其駕駛資格予以註銷。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

二次酒駕

2020年03月03日晚20時40分許,杜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92***的小型轎車沿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潁青路交叉口北5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127.7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核查,杜某某在2017年4月,因無證、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處過,系二次酒駕,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020年03月09日21時48分許,郭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ZQ9xx的小型轎車行駛至鄲石329省道172公里南1公里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47.7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查詢,司機郭某某在2019年8月4日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輯,系二次酒駕,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020年03月19日20時35分許,張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CX***的小型轎車行駛至文化路與人民路交叉口南20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41.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查詢司機張某某2019年06月01日因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被查緝,系二次酒駕,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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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醉酒駕駛造成事故

2020年03月19日下午,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巡邏途中,接到熱心群眾舉報電話,聲稱:在華山路邢莊小學門口往北200米處,發生一起汽車與電動四輪車相撞的交通事故,其紅色轎車駕駛員疑似處於醉酒狀態。

接到群眾舉報後,執勤民警第一時間通知交警大隊事故科民警告知情況,併火速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後,執勤民警發現駕駛員程某坐在車內精神渙散,滿身酒味,便配合事故科民警控制住駕駛員程某,將程某帶到臨潁縣公安局辦案基地接受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經測試,程某測試結果為:349.3mg/100ml,系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現案件正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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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駕駛證降級

2020年03月03日21時32分許,雷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粵S2F***的小型轎車行駛至臨潁縣文化路與潁青路交叉口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

測試結果為:69.6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查詢司機雷某某持有B2駕駛證,交警大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B2駕駛證降級,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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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2日21時31分許,徐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XD***的麵包車行駛至京深107國道與石沃路交叉口東2公里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78.9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經公安網查詢司機徐某某持有B2駕駛證,交警大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B2駕駛證降級,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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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飲酒駕駛

2020年03月11日20時10分許,趙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DL***的白色頤達牌小型轎車,沿臨潁縣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潁川大道交叉口北5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3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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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2日21時10分許,牛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20***的白色起亞牌小型轎車,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城關派出所南1公里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53.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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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3日21時50分許,李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MR***的麵包車,沿人民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文化路交叉口東50米處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緝,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74.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020年03月14日21時45分許,段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8****的麵包車沿文化路由東南向西北行駛至二環路交叉口南15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49.4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020年03月16日21點25分許,呂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0C***的白色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車,沿文化路由南向北行駛至城關派出所南1公里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73.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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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17日15點35分許,李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73***的紅色寶駿牌小型普通轎車行駛至王崗鎮墩臺李村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測試,測試結果為:40.5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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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3日15時10分許,朱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L2X***的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文化路與南環路交叉口西100米(汾趙涵洞)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24.3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臨潁交警曝光近期飲酒、醉酒駕駛交通違法人員


2020年03月23日16時01分許,耿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10***的北京現代牌小型普通客車行駛至S329+187km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34.1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交警大隊根據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其做出駕駛證記12分,暫扣6個月,罰款15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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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駕駛員切不可抱有僥倖心理,不要以身試法,堅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同時,交警部門還會不定時、不定點開展酒醉駕查處行動,堅決杜絕酒後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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