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規定:醫院將建立安檢制度

北京擬規定:醫院將建立安檢制度

為維護醫院安全秩序,懲治涉醫違法犯罪行為,保護醫務人員安全和社會公眾利益,今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北京市醫院安全秩序管理規定(草案)》進行一審。市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永就規定草案作說明。

規定草案堅持“小切口”立法,全文共三十二條,明確了毆打傷害醫務人員、攜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等七大類嚴格禁止的侵犯醫務人員安全、擾亂醫院安全秩序的行為。同時提出,醫院將建立安檢制度,高風險人員就診可安排治安保衛人員陪診監督。受到暴力威脅時,醫務人員可迴避診療。

規定草案提出,醫院應當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嚴防禁止攜帶物品進入醫院。進入醫院的人員應當主動接受並配合安全檢查,不接受的,醫院有權拒絕進入。對拒不接受安檢、強行進入醫院或者擾亂安檢現場秩序的,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制止,制止無效的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如發現攜帶管制器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物品,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做好現場先期控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發現攜帶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禁帶物品且拒絕寄存的,治安保衛人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記者:高枝 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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